【導讀】依據(jù)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征收規(guī)定和計算方法,公司在發(fā)放高管薪酬時,的稅款累計起來也不是個小數(shù)。而從我們掌握的資料來看,在我國的公司中,鮮。的是,很多人看不到這種流失一這就是普遍存在于我國企業(yè)中的“看不見的成本”。們的方案也就應運而生。高稅負為37%,最低稅負為25%,平均為29%,接近三分之一。在發(fā)放時取整數(shù),杜絕因多發(fā)1元錢而讓稅率多上一個檔次的現(xiàn)象?;灸晷秸寄昕偸杖氲?0%~40%;風險保證金占年總收入的10%~20%;保證其均為整數(shù),最大限度地減輕稅負。用足2020年9號文的優(yōu)惠政策。是考慮480000元除以12個月等于40000元,適用稅率為25%;若是40001元,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需要依此對高管的。薪酬結構進行調整。高管們個人的最高稅負從37%降為30%,降低了7個百分點;最低稅負從。意分析其中的一些原因。收入就減少13萬元,這就遞延了當年的部分稅款,所以節(jié)稅效果明顯。萬元臨界點上,這也是一個相對多納稅的原因。了該高管節(jié)稅幅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