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加強對外聘保安隊伍的管理,充分發(fā)揮公司保安員作用,特制。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派駐公司的保安服務公司.設立的保安培訓機構經過法律知識、保安業(yè)務及保安技能的專業(yè)培訓,提供安保服務,并與其保持良好合作關系;展消防、緊急疏散等方面的訓練、演習;時提出,并督促保安公司按期整改;貫徹公司領導有關廠區(qū)安保方面的指示精神;協(xié)商,及時予以更換;理提出保留或更換保安服務公司的建議。行督察,并及時糾正保安員不正當?shù)闹登谛袨?;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并依法保障派駐公司的保安員的最低工資、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各項合法權益;4﹑執(zhí)行廠規(guī)﹐糾正員工的不良行為;打鬧,嚴格執(zhí)行排查潛在威脅;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公司的安全服務工作。早退、不曠工;有事必須向保安班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