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公司的能力ppt課件-wenkub

2023-05-27 06:21:05 本頁面
 

【正文】 如何? ?3. 否認瑕疵公司的法人人格是否具有溯及以往的效力? 我國處理瑕疵公司的法律舉措 ?首先,原則上不承認瑕疵公司的法人人格。 ?這個案子 , 應如何來看 ? ?( 判決結果: B公司有關中止該判執(zhí)行的申請已為法院所接納 , B公司要求糾正所謂錯判的申訴亦引起有關法院之高度重視 。 結論: 公司權利能力從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開始,至公司注銷登記并公告之日終止。 《 民法通則 》 第 36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閱讀資料: 李永軍: 《 論權利能力的本質 》 ,載 《 比較法研究 》 2022年第 2期。 張小龍: 《 法人本質理論及其在我國公司法中的應用 》 ( 2022年中國政法大學碩士論文) 二、公司權利能力的開始與終止 《 公司法 》 第 197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 問題:瑕疵公司是否具有權利能力? A B ①提供咨詢服務 ②法院判決支付 工商行政部門 ③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④請求中止執(zhí)行并糾正“錯判”! 【 案例 】 ?A公司為 B公司提供商業(yè)咨詢服務 , 經法院判決 , B公司應向 A公司給付數(shù)千萬元的咨詢費用 。 ) 最高院 1997年 2月 25日發(fā)布的 《 關于對注冊資金投入未達到法規(guī)規(guī)定最低限額的企業(yè)法人簽訂的經濟合同效力如何確認問題的批復 》 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投入未達到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限額,在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時,應根據(jù)本院 1994年 3月 30日法復 [1994]4號批復第一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處理,即其民事責任由開辦該企業(yè)的企業(yè)法人承擔,但為了穩(wěn)定經濟秩序,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對這類企業(yè)法人被依法吊銷 《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之前簽訂的經濟合同,不宜因其注冊資金投入未到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限額而確認為無效。 ?其次,有限地賦予瑕疵公司自行更正瑕疵的權利。 ?大陸法系: ?。 【建議】 ?理機制。 ?責任的法律適用。1999年 6月 11日一審開庭時,乙公司雖出庭應訴,但舉證其于 1999年 6月 8日收到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處罰決定書,并表示其不申請復議。 ? 二審法院認為:甲廠作為債權人訴至法院 , 請求法院組織清算 , 缺乏法律依據(jù) , 鑒于審判實踐中涉及到有限責任公司為債務人而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 , 沒有明確債務承擔者 , 且無部門組織清算 , 股東又不管 , 一審駁回起訴的 ,二審雖可維持 , 但債權人的利益無法保護 , 為妥善解決此類問題 , 故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給予答復 。 ? 第 181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 解散 : (一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 183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 《公司法》第 12條規(guī)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并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的公司承擔責任。 ”“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②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現(xiàn)實問題如何處理? ② 擔保的限制 ?《公司法》第 60條第 3款規(guī)定: “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貸款到期后,中福公司未能償還。中福實業(yè)公司在提供擔保時有中福實業(yè)公司董事會關于提供擔保的決議文件。 ? 教材( P183) : ? 觀點:一般認為,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的,應為有效。 ? 上述分析有無問題? ? 教材 P184提供的論據(jù): ? ( l) 擔保合同的效力。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司給予處分。 法律依據(jù): ☆ 《公司法》第 60條第 3款 規(guī)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反思( 1):《公司法》第 60條的立法意圖是什么? ?①在于限制經理的權利,保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②限制董事的權利,保護小股東的利益。 因此 , 正常的邏輯應該是這樣的: 董事 、經理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 , 應當由公司來承擔擔保責任 。 ?這種混淆的結果是,將董事、經理違反義務的后果歸利于公司,而使得與公司為擔保交易的債權人承受了不應當承擔的交易風險。 ?③ 公司提供關聯(lián)擔保在國際上的實踐也說明這一點 , 各國立法慣例對此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教學課件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片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