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第七條規(guī)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發(fā)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