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更好地貫徹《小學管理規(guī)程》,依法治教;為加強教職工的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校的文明程度;為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yǎng)適應新世紀發(fā)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制度。做到不無故遲到、擅自離校、早退。凡遲到者應自覺到教導處報告遲到時間,以便正確統(tǒng)計。并及時交教案,交代教育、教學工作情況,以便教導處安排工作,確保教學教育工作正常進行。病假要有所屬醫(yī)療單位簽署的病假單。家,可不作病假論。得到準許后方可請假。否則作無故曠工處。二分鐘鈴響,應立即進教室,巡視學生課前準備情況。學生自我學習活動要達到十五分鐘以上,要求面向全體學生,兼顧兩頭,體現(xiàn)分層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