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特點和青島地鐵建設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第四條認真推行安全風險管理,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理、施工、第三方、勘察、設計等參建單位。(一)不發(fā)生生產安全重傷及死亡責任事故;重大責任治安、盜竊事故。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司安全質量處,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小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安全生產表彰獎勵事宜。結論決定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相應處分和經濟處罰。標準要求,建立建設分公司安全生產預警和應急協(xié)調救援機制,系、應急管理體系,將各機制和體系的運行情況定期上報安委會。重大隱患的整治和較大事故的防范。急救援預案,并監(jiān)督組織實施應急演練;組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