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際,制定本制度。(一)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二)實現公司內外部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三)確保法律法規(guī)的遵循。(四)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戰(zhàn)略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以故意的行為獲得不公平或非正當的收益。第五條按照風險的影響程度,風險分為一般風險和重要風險。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的風險,確定風險反應方案。影響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參照上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guī)定制定。境、員工道德、重大協(xié)議合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實行穩(wěn)健的風險管理理念,對于高風險投資項目采取謹慎。險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動對這些風險實施控制。要風險”與“一般風險”,從而為風險對策奠定基礎。(三)如果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風險可能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