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提高自身水平,敢于創(chuàng)新。本標準根據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而制定,通過近幾年的實踐達到推廣。本標準由廣東省珠海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珠海市農業(yè)局提出。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放苗前取蝦苗50尾左右試養(yǎng)一天,成活率達90%以上時試水成功,再放苗。水源應符合GB11607的要求,養(yǎng)殖用水水質應符合NY5051或NY5052的要求。養(yǎng)成后的廢水,應先進入廢水處理池,經過凈化處理后,方可排放。清污整池之后,應清除蝦的敵害生物、致病生物及攜帶病原的中間宿主。施用肥料結構中,有機肥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放養(yǎng)對蝦苗時水溫應在22℃以上。根據對蝦尾數、平均體重、天氣狀況,確定當日投喂量。每5d~10d測量一次對蝦生長情況。可測量對蝦體長,也可測量體重,每次測量尾數應大于50尾。水,工具應經消毒后才能在其他池塘中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定期對蝦池中的病原生物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