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Whose Science, 269)當然,Harding自己好像比較關心的是「誰」說的問題(男人女性主義說的,白人異性戀女性主義學者說的,等等),但是我們現(xiàn)在也可以把Harding此言加以更清楚的厘定:重要的是說話者(知識生產者)和被壓迫主體的關系是什么(是否提供有利詮釋而并肩作戰(zhàn)),所說的內容是否在幫助被壓迫者壯大和去污名,說話的時機是否能及時產生上述正面的效應。很明顯的,上述說法仍然保有「被壓迫主體」這樣的概念;在這方面,當然必須認可后現(xiàn)代的差異主體說法,承認壓迫關系的復雜性。不過只要不是純粹智性的抽象練習,我們仍然可以指出在現(xiàn)實中被壓迫的主體,這樣的主體也許不再是整體女人,但是像女同性戀、性工作者、女工、青少女、女原住民等等仍然是此刻可以被認定的被壓迫主體,并且以這些被壓迫的女人為主來談論性別壓迫。未來隨著抗爭的進化,在我們現(xiàn)實的脈絡中,也許「青少女」內部的差異已經(jīng)使得作為一個整體的「青少女」喪失政治意義,那么我們就必須從被壓迫的青少女來談論青少女的壓迫問題??傊以诖私ㄗh以「從被壓迫主體的有利詮釋出發(fā)」來代替Harding的「從異己的生活出發(fā)」。這個立場論的修訂有幾個不同于(優(yōu)于)Harding的面向:一,雖然承認權力關系的復雜、主體內部的差異,但是仍然堅持去辨識現(xiàn)實中的被壓迫主體,而不訴諸較模糊的「異己」。二,「有利詮釋」(即,壯大與尊名被壓迫主體的詮釋)的說法雖非自明,但是至少比「從生活出發(fā)」的說法在認識意含上是更為明確的表述。三,雖然此處的「有利詮釋」是完全排他的認識特權(亦即,比「不利詮釋」更接近真理),但是并不排除優(yōu)勢主體(「怪獸」)參與客觀知識生產的可能,而且還保留了舊式立場論為被壓迫主體的認識實踐做辯護的尖銳特色。四,由于對被壓迫者的有利詮釋也不一定來自被壓迫者自身,故而我們不必假設被壓迫者在詮釋自己的實踐和生活時有某種自然的親近性。當然此處的建議仍是建立在Harding說法上做初步的修改,也須要訴諸性別知識∕政治的接受。Harding的立場論基本上模糊了女人之間的壓迫對認識特權的影響。如果說原來立場論(簡化地說)強調的是女人在性別認知方面比男人更有優(yōu)勢,那么當女人之間的「差異」被認識到時,Harding卻不能進一步地將這個立場論的邏輯推論到底,亦即,同性戀女人比異性戀女人、黑女人比白女人、女工比女資本家、「壞女人」比「好女人」…有認識上的優(yōu)勢。相反的,Harding 卻暗中把生產知識的學術人當作有特權地位者──只要這個知識生產者能夠從異己的生活出發(fā)。換句話說,一個白人異性戀女學者也可以生產出較客觀的知識──只要她從黑人同性戀女人的生活出發(fā)。我所建議的立場論修正版本也承認白人異性戀女學者生產客觀知識的可能,但是卻強調這個客觀知識必須對女黑人同性戀的生活實踐做出有利詮釋(賦權與尊名),Harding卻完全避談這一點。Harding或許認為女黑人和女同性戀的經(jīng)驗和說法只是較客觀知識的素材,還需要和「整體」女人利益一塊考慮,但是這個有關女人整體的客觀知識又從何處來?站在誰的立足點之上?如果訴諸「整體」(而非訴諸被壓迫者的立足點)的說法是對的,那么為什么女性主義立場論不訴諸「人類整體」反而訴諸被壓迫的女人?反而認為女人有認識上的優(yōu)勢能生產有關人類的客觀知識?的確,女性主義立場論的「邏輯」要求我們必須對因為階級、種族、性、年齡等而被壓迫的女人做出有利詮釋,以之為基礎來修正有關女人整體的知識(因為過去這個「整體女人的利益、知識或女性主義」缺乏被壓迫者的立足點,所以必須被修正)。雖然,受到階級∕種族∕性壓迫的女人 所謂「性壓迫」就是因為性而被歧視、或因為性而分配到較少的社會權益或不易向上層流動。通常就是違反主流性道德和婚姻家庭等性制度規(guī)範的性偏差者、性變態(tài)者、性邊緣人等等。性壓迫關係中和其他壓迫關係一樣存在著「」的敵意或對立:,,等等。性優(yōu)勢者會從自身的生活與實踐出發(fā),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詮釋,並以此所產生的知識與價值來壓迫對方、鞏固性壓迫關係。之經(jīng)驗和說法只能是「素材」,但是我們必須從這些素材中生產出有利于被壓迫者的詮釋。而建立在這些有利詮釋之上的知識是比較客觀的,因為這些知識乃來自被壓迫者的立足點。那些在階級∕性∕種族等權力關系上占優(yōu)勢地位的女人,一直是「整體」女人的代言者,也是有關女人「整體」利益和知識的生產者,現(xiàn)在這些女性知識或女性主義很顯然地必須被修正。不過,女人之間的差異確實很復雜,有些差異并不能等同于壓迫。例如,不同族的女原住民之間、女同性戀與S/M女人之間…的差異,或者女原住民與女同性戀之間的差異,等等。如果必須解決由這些差異所帶來的沖突,基本上所憑借的當然是建立在被壓迫者立足點之上的知識與利益──雖然這些比較客觀的知識并不保證一定可以解決這些沖突。Epilogue:強勢綱領與立場論前面曾經(jīng)提到立場論的一般性假設(standpoint theory in general),也就是不論階級或性別立場論都假設的﹝i﹞:「某些社會情境或條件(立足點)構成了一個信念的認識條件(the epistemic condition of a belief)」。而﹝i﹞又可以被說成:﹝ia﹞「某些社會情境或條件會促成某些信念比較真,比較可靠」。﹝ia﹞應當是從﹝ib﹞而來:即,﹝ib﹞「信念的真假(可靠性)是有社會原因的」。而很明顯的,在本文前半部Harding對強勢綱領的詮釋或運用中,﹝ib﹞是被她暗中(implicitly)從強勢綱領或科學社會學的一般論旨所導出的;此一論旨就是主張:「信念,不論真假,都是有社會原因的」以及「(科學)知識的評估是受利害和目標所制約的」(cf. Barnes 2223)。這樣說來,對女性主義立場論的任何質疑是否也會挑戰(zhàn)了知識社會學的基本論旨?雖然Harding將她的說法建立在強勢綱領的知識社會學上,但是Harding對后者的詮釋和運用并非沒有問題的。我們之前為了行文方便,并沒有深究這一點。但是現(xiàn)在我們可以簡略地檢視一下。 以下有關強勢綱領的參考文獻有些是Barnes和Bloor後期的寫作部份,而二人的後期寫作為了和更激進的「建構學派」(此學說多由他們二人的學生∕友人∕同道等發(fā)展出來的)劃清界線(例如Barnes 32),很明顯的有某種保守性,或至少較強調其早期寫作中比較溫和的部份。在我看來,整個問題的關鍵有兩點:第一,如果沒有某個立足點(即,不處在某個社會情境中,或不具備某個社會條件),是否就必然不可能生產出某類知識、或必然不可能較可靠地評估信念之真假?這個問題的回答,至少對強勢綱領的發(fā)言人Barry Barnes而言,是否定的;亦即,即使沒有某個立足點,也不是必然就無法生產或評估知識。因為Barnes否認在產生和評估知識時,社會因素是唯一的考慮;心理因素、生物因素、物理或物質因素都可能在產生和評估知識時發(fā)生作用(33)。如果評估知識的可靠性或真假時,社會立足點不是唯一因素,那么信念的真假當然不是完全由社會原因決定的。(撇開第一點不談)第二,強勢綱領固然認為信念無論真假都有社會原因,但是是否也因此認為信念的真假也是完全由社會原因決定的?換句話說,雖然人們的社會處境或立足點和人們生產的信念內容有關,但是信念的可靠性是否也和這個立足點必然相關?有時我們得到的印象是:強勢綱領主要談論的是信念的內容之社會原因,而非信念的真假之社會原因;但是強勢綱領既然談知識的產生與評估,那么應當既包含知識的內容(產生)也包含知識的真假(評估)。不過這個部份是強勢綱領比較模糊不明確的地方。我們可以從其著作推論出下面的看法:在強勢綱領的「相對主義」傾向寫作中,Barnes and Bloor強調了真假的評估判斷都是受限于評估真假所在的脈絡的(Barnes and Bloor 2728),或者說,我們不應去區(qū)分「我們的真信念是真正真的」和「我們的真信念只是被在地的脈絡認定為真」。不過在那些和「社會建構論」劃清界線的寫作中,強勢綱領的作者對實在論、理性論表現(xiàn)出小心謹慎態(tài)度(Barnes 3133)。此一態(tài)度可以被解析如下:人們對信念真假的評估是一個經(jīng)驗現(xiàn)象,應當被知識社會學所解釋;但是真∕假是否就只是社會約定?或者有某種「實在」或「理性」基礎?強勢綱領當然反對傳統(tǒng)的實在論和理性論,但是強勢綱領的作者也強調在語言這個層次上,不能放棄實在論式的真∕假語言。Bloor說:一個社會集團對一個理論的接受是否能使此理論為真?唯一可以給予的回答只能是「不能」。由于真理的概念和一個獨立于我們的世界這種基本的唯物主義圖像相連結,故而預先排除了「信念可使某個觀念為真」這個想法。在認識者和被認識的事物間永遠存在著斷裂。但是如果本段開頭的那個問題改寫為:一個社會集團對一個理論的接受是否能使此理論為此集團的知識、為此集團理解并適應世界的基礎?唯一可以給予的回答只能是「能」(43)我們可以從這段話推知:對這個接受某理論的集團而言,此理論自然被此集團評估為「真」,但是我們的真理概念不容許我們說「因為此理論被此集團接受,此理論就是真的」。Bloor在這段話中沒有提及的是我們對「真理」這個概念(如預設了「在認識者和被認識的事物間永遠存在著斷裂」的實在論觀念)是否是超越社會集團的、無須知識社會學解釋的?或者也可能是會被改變的?Barnes在另外一個地方提到類似問題,而Barnes的意思是:實在論的語言約定比觀念論的語言約定(如「世界」就是我們的理論或語言之總合)較有用、較有批評力和反省力等等(32)。不論如何,對強勢綱領而言,真∕假的評估有社會成份、約定成份,可是我們的實在論式的真理概念和真∕假的語言用法,使我們的真∕假不只是純然約定而已?;蛟S,強勢綱領的主張可以簡單歸納為:真理有社會約定成份,但是卻非被社會成份所完全決定。下面的問題是:像這樣的有關真理與社會(立足點)的強勢綱領結論,是否和女性主義立場論的詮釋符合呢?很明顯的,女性主義立場論所主張的﹝ia﹞「某些社會情境或條件會促成某些信念比較真,比較可靠」(或「某些立足點比其它立足點更能產生較真的知識」)并不能從強勢綱領的主張所導出;因為強勢綱領雖然同意﹝ib﹞「信念的真假(可靠性)是有社會原因的」,但是卻沒有說「信念的真假(可靠性)完全是被社會原因所決定的」;女性主義立場論尚需要后者和其它前提(如「決定信念真假的社會情境就只是認識者的立足點」)才能更完備。書目Bar On, BatAmi. “Marginality and Epistemic Privilege.” Feminist Epistemologies. Linda Alcoff and Elizabeth Potter, eds. New York: Routledge, 1993. 83100.Barnes, Barry. “How Not To Do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Rethinking Objectivity. Edited by Allan Megill.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4. 2135. Barnes, Barry and David Bloor, “Relativism, Rationalism and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Rationality and Relativism. Edited by Martin Hollis and Steven Lukes. Cambridge: MIT Press, 1982.Bloor, David. Knowledge and Social Imagery. Second Edi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1991.Grimshaw, Jean. Philosophy and Feminist Thinking.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6.Habermas, Jurgen. 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 Boston: Beacon Press, 1971.Harding, Sandra. The Science Question in Feminism.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Harding, Sandra. Whose Science? Whose Knowledge? Ithaca,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1.Hartsock, Nancy. The Feminist Standpoint Revisited and Other Essays. Boulde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1998.Hennessy, Rosemary. Materialist Feminism and the Politics of Discourse. London: Routledge, 1993. Chapter 3.Jaggar, Alison. Feminist Politics and Human Nature. Totowam N. J.: Rowman amp。 Allenheld, 1983. Chapter 11.Longino, Helen E., Science as Social Knowledge. Prin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Rose, Hilary. Love, Power and Knowledge. Bloomington: University of Indiana, 1994. Chapter 2 amp。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