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了保證生產過程的有序進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增強責任感,從而達到全面提高公司產品質量、提高公司信譽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負責按標準要求對外簽訂合同,并保證生產周期的合理性;負責按時為顧客發(fā)貨;有權對售后服務工作人員的業(yè)績提出獎懲建議。負責對生產過程的工藝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于不合格的分供方有權取消其資格。負責產品所需部件的加工,對加工的質量、時間負責。負責全公司線路及配電設施的管理,對其安全性負責。反之,提出處罰建議。負責進貨、生產過程、最終檢驗和試驗工作,對錯、漏檢負責;使之處于受控狀態(tài);關部門查明原因、糾正并做好記錄以防再發(fā)生;意見,并開具罰單或獎勵單,直接報總經理批準。額減利用材料總額賠償,但不再計發(fā)工時;同時給予車間主任罰款50元;負責人罰款200元;責任人30元,連續(xù)發(fā)現2次,加扣部門負責人50元;完成,否則出現一次扣罰設備部負責人50元。人100—500元罰款,其它按條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