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約每年500人次,其次是舉辦各類短期培訓。第五條學校自覺接受萊陽教育局和登記管理機關萊陽民政局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董事的任期為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須載明授權的范圍。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章程應載明決策有效人員的表決中,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后決定。第十三條董事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jiān)事會由董天寧、柯友增等五名監(jiān)事組成,并推選董天寧為召集人。監(jiān)事會決議需經過半數以上。監(jiān)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第十七條學校校長孫晟文,其人選由董事會聘任和解聘,報審批機關核準。第十九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為趙蕾,其人選由董事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