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這里和分別為和類型工人的收入。為了滿足不后悔條件,需要滿足事后激勵相容約束(8)和(9)以及約束(14),政府因而有下列規(guī)劃 這里社會福利函數(shù)的定義是在公共生產(chǎn)的凈價值的基礎(chǔ)上再加上工人的確定性。: (8)、(9)和(14)容易看出,參與約束(14)和高效類型工人的激勵相容約束是緊的。將轉(zhuǎn)移支付代入可以把目標函數(shù)重新寫成: 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結(jié)果: 定理5:假設(shè)工人厭惡風險,并且在接受裁員合同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類型,那么最優(yōu)裁員合同為: (1)當時,如果較小,且滿足 如果較大,且是(5)的解。 (2)當,且滿足 。 這里扭曲產(chǎn)生的原因與前面有所不同。在事前接受合同時,在平均意義上沒必要讓工人得到信息租金(這解釋了為什么扭曲乘以而不是)。但由于工人厭惡風險,滿足激勵相容和事前參與約束導致在不同情形時的效用水平有很大的差異,這種結(jié)果會給工人帶來傷害。這里對資源配置進行扭曲的目的主要是減少工人因為承擔具有風險的激勵相容合同而要求的風險補償(risk premium),承擔的風險與兩種狀態(tài)時效用水平之差成比例,由于類型工人的激勵相容約束總是緊的,因此正好等于(即前面提到的信息租金),這樣就解釋了產(chǎn)生扭曲的原因。在這種扭曲之上,如果由激勵相容約束得出的單調(diào)性約束是緊的,那么就會象前面一樣出現(xiàn)混同解,這種情況出現(xiàn)的條件與前面假設(shè)風險中性和事中(interim)簽訂合同條件下得到的結(jié)果類似。 與總是存在分離均衡的風險中性情況相比,如果內(nèi)部生產(chǎn)率相對較小,此時將會出現(xiàn)混同解。由此可以得出,正如可以預(yù)見的那樣,風險厭惡將減少篩選 以前處理的風險中性和事后參與約束的情形可解釋為在現(xiàn)有效用水平上無限厭惡風險。在某些情況下同樣得到混同解。 論 本文刻劃了不完全信息下有效裁員機制的特征,我們特別把最優(yōu)裁員機制刻劃成內(nèi)部生產(chǎn)率與外部生產(chǎn)率分布以及合謀威脅的函數(shù)。我們的結(jié)果表明,在執(zhí)行自愿裁員政策時,從事公共生產(chǎn)時具有較高機會成本的工人將得到信息租金。此外,在實際中經(jīng)常遇到使用隨機裁員機制的情形,本文對這種機制的最優(yōu)性給出了一些證據(jù)。我們特別證明了,如果在私有部門具有較高效率的工人同樣在公共部門也有較高的效率時,混同解的情形將會出現(xiàn),或者說隨機裁員機制成為最優(yōu)。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福利的最優(yōu)化可能與激勵相容產(chǎn)生沖突,在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比較小時,將使均衡類型從分離變?yōu)榛焱?。最后我們證明如果信息不對稱的程度足夠大,那么合謀將導致更多的篩選。在工人厭惡風險和事前簽訂合同時可以得到類似的結(jié)果。 但是本文還留有一些重要問題尚待解決。與勞動共享有關(guān)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信息的獲取,在獲取信息的過程中,代理人會了解他們的外部機會,由于工人厭惡風險,這樣的信息獲取過程顯然是非常有益的;但另一方面,這也給工人利用這些額外信息共同合謀與政府進行博弈提供了機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僅需要分析個別工人的激勵,還需要分析工人的集體激勵相容條件。 此外,勞動共享還具有某些特征,這些特征與培訓在裁員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密切相關(guān)。事實上,培訓幾乎是所有國家的所有裁員計劃中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盡管如此,它對裁員機制的影響并沒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在中國,當前的離崗工人有選擇權(quán),但并不一定能回到原來的崗位,因為他們在培訓計劃中必須滿足某些條件。這種競爭特點給工人提供了改善人力資本的激勵,也可以將這種培訓過程看作一種篩選手段。 我們計劃在未來的研究中探究這些有趣的問題。參考文獻[1]The Long March to Reform China’s Sate Firms, Economist, 30th Sept., 2000.[2]Estache, Antonio, Jose Antonio Schmitt de Azevedo, and Evelyn Sydenstricker (2000), World Bank Institute Working Paper.[3]Estache, Antonio, JeanJacques Laffont, and Xinzhu Zhang (2001), “Downsizing with Labor Sharing and Collusion”, Working Paper, Research Center for Regulation and Competition, CASS [4]Green, Jerry R., and JeanJacques Laffont (1977), “Characterization of Satisfactory Mechanisms for the Revelation of Preferences for Public Goods,” Econometrica, 45: 42738.[5]Guesnerie, R., and JeanJacques Laffont (1984), “A Complete Solution to a Class of PrincipalAgent problems with an Application to the Control of SelfManaged Firm,”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5: 329369.[6]Jeon, DohShin, and JeanJacques Laffont (1999), “The Efficient Mechanisms for Down sizing the Public Sector,” The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13: : 6788.[7]Lewis, Tracy R., and David (1989), “Countervailing Incentives in Agency Problems,”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49: 294313.[8]Rama, Matin (1997), “Efficient Public Sector Downsizing,”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1840, Policy Research Department, World Bank, Washington, .[9]Tirole, J.(1986), “Hierarchies and Bureaucracies: On the Role of Collusion in Organizatins,”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s, 2: 181214.附 錄定理2的證明: 在第一種情形,即,定義政府的一個簡化了的規(guī)劃: (8)、(9)和容易看出,該規(guī)劃中所有的約束都是緊的,并且它的解滿足規(guī)劃()中的其它約束?,F(xiàn)在來驗證時,即效類型工人的裁員幅度降低。因為,我們有即 或。由此得出。同樣容易驗證:,所以,由此得出。 在第二種情形,信息不對稱的程度足夠大,有關(guān)和的一階條件為: 如果較小,有邊角解;如果較大,有邊角解。代入邊角解即得要求的結(jié)果。25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