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合同履行期間,乙公司找到供銷社表示愿意以每噸1500元的單價購買20噸黃豆,供銷社見其出價高,就將20噸本來準備運給甲油料廠的黃豆賣給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應10噸黃豆給甲油料廠。照合同的約定供應剩余的20噸黃豆,供銷社表示無法按照原合同的條件供貨,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廠不同意,堅。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1001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雙方約定由供銷社在1個月內(nèi)向甲油料廠供應黃豆30噸,每噸單價100元。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承擔違約責任主要包括承擔繼續(xù)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內(nèi)容,這三種違約責任形式可根據(jù)不同的情況。違約方不得以承擔了對方的損失為由拒絕繼續(xù)履行合同,受損害方在此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強制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所以供銷社不能只賠償損失或者只支付違約金而不繼續(xù)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