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資料依據(jù),特制定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員工檔案的管理。人事行政部門從員工入職之日起,對該員工建立員工檔案。料、獎懲材料、任免/聘用材料、薪資變更材料、培訓相關資料、其他材料。人基本情況更改資料、調(diào)動材料、獎懲材料等。在職員工檔和離職人員案的分類依據(jù)是,按部門分類。員工檔案的利用主要指檔案的借閱、查閱及出具證明等用途。行政人事部門應每月補充維護員工檔案資料。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起草、報批并負責解釋。本辦法經(jīng)總經(jīng)理審批后生效,原有與之相抵觸的各類規(guī)定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