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是了解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矛盾,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有效途。徑,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內容。高監(jiān)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巡察,著力發(fā)現(xiàn)和解決了一批黨的領。一是部門提供線索針對性不強。題線索針對性不強,基本以無意見形式復函。單位情況不充分。進駐前巡察組與被巡察單位溝通聯(lián)系不夠,沒有深。政風險等情況掌握不全面,制定的談話提綱針對性不強。單位主動配合意識不強。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政治敏銳性不強,對巡察。題,存在回避、遮掩情況,向巡察組通報、介紹情況不全面、不充分。問題多,可查性的線索少。一是整改責任落實不力。二是分類推進整改有待提高。堅持近期整改與長期整改相結。決的,沒有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進行限期整改。是長效機制尚未形成。一至第四輪巡察,巡察組人員均為臨時抽調,來自不同的單位和行業(yè),進駐前,除了要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培訓外,還要結合巡察對象的特。要保證準備工作充分有效,確保不打無準備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