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學生的習作能力是綜合素質(zhì)的整體表現(xiàn),是一個迸發(fā)。著智慧的過程,學生習作水平的提高,更是檢驗教師指導有效性的唯一途徑。“習作”顧名思義,便是學習寫作。條件和廣闊空間,減少對學生寫作的束縛,鼓勵自由表達和有創(chuàng)意的表達。了真情實感,對有創(chuàng)意的表達應予鼓勵。行觀察、爭議、思考,從而張揚個性,樂于表達,寫出富有個性化的習作。第二學段的“習作”既承接了第一學段的“寫話”,又為第三學段。的“習作”打下基礎,是學生習作起步的重要階段。的要求進行“習作”,導致習作內(nèi)容與習作要求相距甚遠。用這樣的方法讓學生做到胸中有作文,他們自然就會有的放矢地習作了。開頭和結尾是一篇習作的文眼,對習作起著畫龍點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