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000年通則》將全部13種貿易術語按不同類別分E、F、C、D、四個組。按這一分類列表如下:E組啟運EXW Ex Works工廠交貨F組主運費未付FCA Free Carrier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 貨交承運人裝運港船邊交貨裝運港船上交貨C組主運費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PT Carriage Paid To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成本加運費成本保險費加運費運費付至運費保險費付至D組到達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DP Delivered Duty Paid邊境交貨目的港船上交貨目的港碼頭交貨未完稅交貨完稅后交稅 此外,《2000年通則》中采取相互對應的標準化的規(guī)定方法,將每一種貿易術語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義務分別用10個項目列出。 總之,在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中,INCOTEAMS是包括內容最多、使用范圍最廣和影響最大的一種。第二節(jié) E組貿易術語E組只包括一種貿易術語,即EXW,英文全文是EX WORKS,即工廠交貨。采用EXW條件成交時,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以及費用都是最小的。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一、買賣雙方的義務(一)賣方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將合同要求的貨物置于買方的處置之下。(交貨)承擔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提交商業(yè)發(fā)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單據)(二)買方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受領賣方提交的貨物,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接貨、付款)承擔受領貨物之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自負費用和風險,取得出口和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和進口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二、應注意的問題(一)關于貨物交接問題。(二)關于貨物的包裝和裝運問題(三)關于辦理出口手續(xù)的問題第三節(jié) F組貿易術語一、FCA術語(一)FCA術語的含義全稱為FREE CARRIER,即貨交承運人。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風險轉移界限為貨交承運人。交貨地點為出口國內地、港口買賣雙方義務:賣方義務(1)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將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置于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控制下,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2)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3)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風險和費用)(4)提交商業(yè)發(fā)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并自費提供通常的交貨憑證。(單據)買方義務(1)簽訂從指定地點承運貨物的合同,支付有關的運費,并將承運人名稱及有關情況及時通知賣方。(運費)(2)根據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受領貨物并支付貨款。(受貨、付款)(3)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4)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并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二)使用FCA術語應注意的問題關于承運人和交貨地點(2000通則中有新規(guī)定:交貨地點的選擇直接影響到裝卸貨物的責任劃分問題。如果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是在賣方所在地,賣方負責把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承運人所提供的運輸工具即可;如果交貨地點是在其他地方,賣方就要將貨物運交給承運人,在自己所提供的運輸工具上完成交貨義務,而無須負責卸貨。)FCA條件下風險轉移的問題(以貨交承運人為界)有關責任和費用的劃分問題(無論在何處交貨,賣方都要自負風險和費用辦理出口手續(xù))二、FAS術語(一)FAS術語的含義FAS的全文是FREE ALONGSIDE SHIP,船邊交貨。適用于水上運輸。風險轉移界限為貨交船邊后。交貨地點裝運港口。買賣雙方的義務:賣方義務(1)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裝運港口,將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所派船只的旁邊,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2)承擔貨物交至裝運港船邊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3)自負費用和風險,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和手續(xù))(4)提交商業(yè)發(fā)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并且自負費用提供通常的交貨憑證。(單據)買方義務(1)訂立從指定裝運港口運輸貨物的合同,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運輸)(2)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受領賣方提交的貨物,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受貨、付款)(3)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4)自負費用和風險,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進口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二)使用FAS術語應注意的問題對FAS的不同解釋(與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的FAS相比:運輸方式不同)辦理出口手續(xù)的問題(90中規(guī)定由買方辦;2000通則中則規(guī)定由賣方辦理)注意船貨銜接問題(買方辦理運輸合同,賣方備好貨物)三、FOB術語(*)(一)FOB術語的含義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貨,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風險轉移界限為裝運港船舷。適用于水上運輸。交貨地點裝運港口買賣雙方的義務:賣方義務(1)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裝運港口,將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2)承擔貨物交至裝運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3)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4)提交商業(yè)發(fā)票和自費提供證明賣方已按規(guī)定交貨的清潔單據,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單據)買方義務(1)訂立從指定裝運港口運輸貨物的合同,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運輸)(2)根據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受領貨物并支付貨款。(受貨、付款)(3)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風險)(4)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并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級大米300噸,成交價格條件FOB上海。裝船時貨物經檢驗符合合同要求,貨物出運后,賣方及時向買方發(fā)出裝船通知。但是航運途中,因海浪過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質受到影響。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級大米價格出售,于是買方要求賣方賠償差價損失。問應如何處理這一糾紛?(二)使用FOB術語應注意的問題第一,風險界限劃分問題。由于國際貿易中對“裝船”概念缺乏統(tǒng)一明確的解釋,因此風險劃分的界限也就有不同的解釋。一般解釋為在裝運港將貨物從岸上起吊并越過船舷就應當認為已裝船,《通則》也認為當貨物在裝運港超越船舷時,賣方即履行了交貨義務,即風險的劃分以船舷為界;有的解釋為將貨物裝到船的甲板上才算裝船,即風險的劃分以甲板為界;有的解釋為將貨物裝到艙底才算裝船,即風險的劃分以艙底為界;還有的解釋為將貨物運至受載船只吊鉤所及之處就算裝船。雖然從實際的裝船作業(yè)來看,貨物從岸上起吊,越過船舷到裝入船艙是一個連續(xù)的過程,很難截然分開,但從法律后果來看,上述概念時不盡相同的。關于裝船的概念問題不僅涉及到買賣雙方風險劃分的界限,同時也涉及道買賣雙方的費用負擔。為此,在洽商交易時應對裝船的概念予以明確,并應在合同中注明風險劃分的界限。第二,裝船費用負擔問題。由于國際上對裝船的概念解釋不一,因而產生買賣雙方對裝船有關費用,主要是理艙費和平艙費由誰來負擔的問題。為了更加明確有關裝船費用負擔問題,買賣雙方往往在FOB價格術語后面加列一些附加條件,從而產生了以下幾種FOB變形:FOB LINER TERMS(班輪條件)這一變形的含義是指裝船的有關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辦理,就是說,賣方不負擔這些費用,而是由船方實際上是由買方承擔。FOB 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這一變形的含義是指賣方僅負責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即吊裝開始的其他各項裝船費用概由買方負擔。FOB STOWED(理艙費在內)這一變形的含義是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負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FOB TRIMMED(平艙費在內)這一變形的含義是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并負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在許多標準合同中,為表明由賣方承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的各項裝船費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來表示。上述FOB的幾種變形,只是用以明確有關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并未改變FOB的性質。第三,對FOB的不同解釋:2000通則與美國對外貿易修訂本中對FOB的解釋不同:(1)辦理出口手續(xù)不同。根據《通則》的解釋,應由賣方負責申請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手續(xù)并負擔費用。但按照《美國對外貿易定義》的規(guī)定,“賣方根據買方要求,并在其負擔費用的前提下,協(xié)助買方取得為出口所需要的出口國證件。”這一規(guī)定顯然與《通則》的解釋大相徑庭。因此,在采用FOB貿易術語時,應明確規(guī)定由賣方或買方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并負擔費用的問題。(2)風險轉移界限不同。(3)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第四,租船定艙問題。在采用FOB價格術語時,賣方可接受買方的委托,代為租船貨訂艙和投保。但這純屬于代辦性質,運費和保險費仍由買方承擔。如果賣方盡到努力仍租不到船或訂不到艙時,賣方概不負責,買方無權撤銷合同或向賣方索賠。第五,個別國家對FOB價格術語的不同解釋問題。美國、加拿大和一些拉美國家較多采用《美國對外貿易定義》的解釋,該定義將FOB分為6種類型,其中僅第5種“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與《通則》中對FOB的解釋基本相似。而其他5種,前4種屬于出口國內陸交貨條件,最后一種則屬于進口國內地交貨條件,與《通則》中的解釋完全不同。前已講到第五種“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與《通則》的解釋基本相似,即不完全一致。在使用這一貿易術語時,必須注意在FOB與裝運港之間加上“VESSEL”(船舶)字樣,否則賣方僅負責在出口國內陸的運輸工具上交貨,而不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例如,在進口合同中若定為“FOB NEW YORK”,而不是定為“FOB VESSEL NEW YORK”,按照美國的解釋,賣方僅負責在紐約城內某地點交貨。只有訂明“FOB VESSEL NEW YORK”, 賣方才負責將貨物交到紐約港口的船上。故與美國、加拿大作交易一定要明確相關問題,避免爭議。第四節(jié) C組貿易術語一、CFR術語(一)CFR術語的含義CFR的全文是COST AND FREIGHT,即成本加運費。適用于水上運輸風險轉移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交貨地點在裝運港口。買賣雙方的義務:賣方義務(1)簽訂從指定裝運港將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合同;在買賣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運輸)(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3)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后其他官方證件,且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4)提交商業(yè)發(fā)票,及自費向買方提供為買方在目的港提貨所用的通常的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單據)買方義務(1)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受貨、付款)(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的一切風險。(風險)(3)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并且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海關手續(xù),支付關稅及其他有關費用。(證件、手續(xù))注意:在CFR術語下裝船通知顯得非常重要:CFR條件下,根據國際貿易慣例的解釋和有些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賣方在貨物裝船后必須及時向買方發(fā)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及時辦理保險手續(xù),防止漏保。對此,買賣雙方往往還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如果賣方不及時發(fā)出裝船通知,致使買方未能投保,賣方要求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英國《1893年貨物買賣法》(1979年修訂本)中規(guī)定:“如果賣方未向賣方發(fā)出裝船通知,以便買方對貨物辦理保險,那么,貨物在海運途中的風險被視為由賣方負擔?!本褪钦f,如果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到損壞或滅失,由于賣方未發(fā)出裝船通知使買方漏保,那么賣方就不能以風險在船舷轉移為由免除責任。二、CIF術語(一)CIF術語的含義CIF的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加保險費、運費。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風險轉移界限為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時。交貨地點為裝運港口。買賣雙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1)簽訂從指定裝運港承運貨物的合同;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后須及時通知買方。(運輸)(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費用和風險)(3)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自負費用辦理水上運輸保險。(保險)(4)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xù)。(證件、手續(xù))(5)提交商業(yè)發(fā)票和在目的港提貨所用的通常的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并且自費向買方提供保險單據。(單據)買方義務(1)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受貨、付款)(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風險)(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