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jù)并發(fā)布相關信息,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訓,組織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知識的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應用抗菌藥物。缺乏細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證據(jù),診。斷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無指征應用抗菌藥物。查及藥敏試驗,作為選用藥物的依據(jù)。未獲結果前或嚴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況下,可。根據(jù)臨床診斷推斷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給予抗菌藥物經(jīng)驗治療。敏試驗結果,對療效不佳的患者應及時調整給藥方案。轉能口服時應及早轉為口服給藥。第六條抗菌藥物的局部應用應盡量避免,以防耐藥產(chǎn)生。不良反應應及時、妥善處理。(一)預防用藥指征:患者具有發(fā)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藥時間亦為24小時,必要時可延長至48小時。如經(jīng)陰道子宮切除術,可用至術后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