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提高我校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為建設創(chuàng)新型省份提供人才支撐。根據20xx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計劃”工作的部署,結合我校實際,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基礎。在畢業(yè)離校以前完成項目研究工作。目數不得超過兩項。承擔在研項目已達上述限定數的,不得參加新的。(五)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經費申請合理。持承擔單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資金的項目。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為5000~8000元。項目資助采用個人(團隊)申請的方式。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后。報送省級評審,并組織網上統(tǒng)一申報及遞交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