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韻文形式。但是在宋以前人的觀念中,詩詞二字很少連用。的,也只能講作“詩的文詞”。因為在當時,詞還沒有成為一種獨立的文學形式的名稱。“詞”字是一個古字的簡體,原來是“辤”字,后來寫作“辭(辭)”。本來就是“詩辭”。詩是一種抒情言志的韻文形式,被譜入樂曲,可以配合音樂,用來歌唱,它就成為。曲辭,或說歌辭,其實和現在的歌詞是沒有區(qū)別的。字,都只有歌詞的意義而且是一個普通名詞,并不表示它們是一種特有的文學形式。式漸漸地遠了,當時把這一類的歌詞稱為曲子詞。蘇東坡的詞集名為《東坡樂府》,周邦彥的詞集名為《清真集》,沒有。南宋初期,出現詩余這個名詞,它指的是蘇東坡、秦觀、歐陽。無論樂府、長短句或近體樂府,這些名詞都反映作者仍然把詞作為詩的延。余產物,試圖把詞從詩的領域中離析出來。為《淮海詞》,《清真集》先改名為《清真詩余》,后又改名為《清真詞》。我們常把它們合稱為“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