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1—3題。在我國漫漫的歷史長河中,無論是儒家還是法家,都將法律視為實現(xiàn)特定目標的手段和工具,而沒有將其視為社會治理的目標。近代以來,尤其是自“五四”運動以來,“民主”和“科。學”作為社會理想和目標,已具有廣泛的共識。但“五四”時期并沒有深刻認識到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法律的適用等方方面面,但整個過程卻并不是一帆風順的。治基礎遭到了極大的破壞。以此為中心,深刻檢討了“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提出了健全社會主義民主。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guī)定,法的的基本原則,通過國家根本大法對依法治國予以保障。對小康社會進行了描述,“百官正而無私,上下調而無尤;法令明而不暗,輔佐公而不阿;田者不侵畔,漁者不爭限;道不拾遺,市不豫賈”??梢?,小康社會實際上包含了社會穩(wěn)定、經(jīng)超越了經(jīng)濟維度。等各類有利于增進人民幸福和福祉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