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幸福是人們孜孜以求的生活狀態(tài)。早在我國先秦時期,孔子、老子、孟子、墨子等就對。幸福作了大量論述,形成了深刻的幸福觀。人奉為立身準則和處世圭臬。福仍然有著重要啟示意義。不沉溺于物質享受,追求精神快樂。幸福在《論語》《道德經》等諸子典籍中也被稱為。來說并非不重要,但相比較而言,精神快樂更是幸福所必需的。因此,他們主張對物質財富、本性、來自于內心的幸福。老子認為,“知足之足,恒足矣”,淡泊名利、順性無為才是幸。對安貧樂道的弟子高度贊賞。孟子認為,人生幸福的真諦是“三樂”:“父母俱存,兄弟無。不會沉溺于物質享受,而會自覺修身行道。將自身幸福與他人幸福、社會福祉結合起來考量?!抖Y記·大學》明確提出“格物、致。這種反對自私自利,主張將自身幸。以堅守志向為快樂,以責任擔當為幸福。這種為天下人幸福勇于擔當奉獻的責任意識,今天仍值得大力傳承與弘揚。每天,東家的粥廠,熱氣騰騰,芳香四溢,與饑饉、與死亡頑強而熱烈地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