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特殊情況處理后要做書面。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公物品歸還手續(xù),未經綜合部認可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xù)。部申請,報告總經理批準方可使用,用完后立即歸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辦公設備因私人問題損壞的由個人進行修復或賠。第四條車輛應由有駕駛執(zhí)照人駕駛,應善盡駕駛人之責任。如駕駛人未及時繳納違規(guī)費用,綜合部將在代繳。除,并禁止其今后一切出車行為。第六條各單位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用車登記,如用車超出本市范圍,需填寫“用車申請單”,并經總經理核準同意后交人力資源部調派。“用車申請單”者,禁止出車。第八條在人力資源部無用車登記而擅自出車者,應予懲處。第十一條駕駛者根據“用車申請單”的資料填報并核對實際里程。第十六條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第十八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