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第4條:合同期限:半年。從2020年12月20日至2020. 定運輸重量,超過一噸承運方有權拒運,優(yōu)質(zhì)、快捷、安全的運輸服務。有效單據(jù)(或憑據(jù))與承運人對證驗收、領取貨物。方預付承運方50%的運費,承運方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變更合同的內(nèi)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用。具被污染腐蝕、損壞,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運方違約金300元。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成,可付諸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5頁,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