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法律行為是民法調(diào)整的入手點,但其構(gòu)造較。通過本章教學,應使學生理解法律行為概念。效力狀況與法律后果。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意。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生前行為和死因行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與多方法律行為。以后,表意人又作出取消其意思表示的表示。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與。為此,趙寶山向當?shù)乜h人民法。本案原告以3000元較高價格購買被告奶牛的行為屬于因受欺詐而為的民事行。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本案被告趙寶山在出賣奶牛時,因而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應宣布該買賣關系無效。馬泰飼養(yǎng)奶牛期間的草料費。撤銷權(quán)當事人的效力。訴訟的方式,亦即以撤銷之訴的方式行使。案例因乘人之危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