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可發(fā)揮其正常使用功能,保證集團工作的正常進作,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重復購置擠占資金,一領導、分級管理、層層責任、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管用結合”的原則。采購申請、審批、詢價購置、驗收入庫、領用調撥、保管、盤點、維修、移交、報廢等管理流程。集團對各中心實行管理到人,對各公司實行管控到公司的方。(二)單價格在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交通運輸設備和事務機具等九大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賬的固定資產,除發(fā)生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審批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根據批準文件進行賬務處理。對個人領用資產人為損壞負有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