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規(guī)定,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fā)。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進行物業(yè)管理;房地產信息咨詢;家居裝飾。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監(jiān)事;(六)優(yōu)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七)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出資。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監(jiān)事提議方可召開。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