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源供方、消費者等)之間有關能源信息的交流。報、各部門間的行文等。⑵法律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⑶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能源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⑷監(jiān)測與測量結果;⑹不符合與糾正結果;⑶與能源有關的其他信息。息也包括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錄》或相應記錄作為接口。書(含修訂)由各部門自行傳達。示、決定、要求等由環(huán)保科技中心負責傳達。信息的交流,參照《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進行。取、識別、更新程序》。B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接收來自于相關方的信息。時,可會同其他部門協(xié)商處理。如發(fā)現(xiàn)較大、重大問題,應向能源管理負。開會議研究決定處理意見。B礦井所生產產品的能效。媒介、宣傳廣告等。礦井全體工作人員都可采取不同方式,在各種場合宣。各部門應作好對外宣傳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