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定合同;合同的履行;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保證方式;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合同的轉讓;合同的終止;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出現擔保條款或作為從合同訂立擔保合同。兩條主線進行,即合同的訂立與合同的履行。可能涉及)、合同的變更、合同的轉讓、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違約責任的免除等概念。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合同法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而不是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調整合同關系。合同法與物權法均屬財產法范疇,其中物權法主要調整財產歸屬及利。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調整。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③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