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指導教師簽字: 備注:①此表由指導教師親筆填寫; ②指導教師的指導次數(shù)不得少于八次;③每張表格針對一位學生填寫 ④此表連同畢業(yè)論文等材料一并裝入學生文件袋。 創(chuàng)新性與應用價值(15分)具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和應用價值。 總分(100分) 指導教師評語: 指導教師(簽名): 年 月 日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生畢業(yè)論文(設計)評議書論文(設計)題目: 盜竊既遂認定若干問題 學生姓名: 田勤 專業(yè)班級:法學091班 學號:20092421060指導教師姓名: 職稱: 評價內容具體要求得分規(guī)范程度(25分)結構合理、條理清楚、文理通順、用語符合專業(yè)要求,文體格式規(guī)范,圖表清楚。 工作量和難度(20分)遵守畢業(yè)論文(設計)管理制度,按期完成任務書規(guī)定的內容,工作量飽滿,有一定難度。頁碼:下方正中外文翻譯英語在前、漢語在后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生畢業(yè)論文(設計)評議書論文(設計)題目: 盜竊既遂認定若干問題學生姓名: 田勤 專業(yè)班級: 法學091班 學號:20092421060指導教師姓名: 韓永初 職稱: 評價內容具體要求得分方案論證(15分)能獨立查閱文獻和課題調研,能提出較科學、合理、可行的實施方案。韓老師多次詢問研究進程,并為我指點迷津,幫助我開拓研究思路,精心點撥、熱忱鼓勵。因此,可以斷定,李某的行為使供電局不能獲得其本應獲得的利益,其受法律保護的財產法益受到實際損害,應當認定該行為構成既結束語本文用兩個部分對盜竊罪既遂的認定問題進行了分析,第一部分對中外刑法學界對于盜竊既遂與未遂的認定的各種理論學說進行了系統(tǒng)的梳理和詳細的評析,說明了各種學說的合理與不足之處,并提出了自己對盜竊罪既遂問題的觀點,第二部分對幾種特殊情況下了盜竊行為的既遂認定問題進行了理論闡述與案例分析,希望能對今后學習實踐的深入研究有所幫助,更好的實現(xiàn)刑法保護人權和預防犯罪的目的。至案發(fā)時止。人民法院報曾報道過一起案件:湖南省桃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國家電能的案件,被告人劉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無形能源的傳輸需要有特定的載體(如輸電線路、輸氣管道等),載體歸屬于誰,其上傳輸?shù)哪茉磩t歸屬于誰占有控制。無形能源是相對于以固態(tài)或液態(tài)存在的有形能源而言的,這些能源主要以氣態(tài)、液態(tài)等方式存在,主要指電力、煤氣、天然氣。從虛擬財產盜竊行為階段來分析:在行為人竊取他人賬號密碼的階段,對虛擬財產而言,存在的情況足行為人和合法擁有人對虛擬財產同時具有控制支配的可能,此時行為人尚無法排除虛擬財產合法擁有人的控制支配,行為人對虛擬財產的控制行為尚未達到實際控制的狀態(tài),此階段行為人的竊取行為尚未達到既遂。盜竊虛擬財產行為從被竊物的性質看,虛擬財產作為存在于服務器中的電磁記錄,是沒有具體的形狀,也無重量體積的一類特殊財物。盜竊虛擬財產行為,是行為人在相對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特洛伊木馬程序等計算機技術手段,獲取虛擬財產的賬號密碼,之后登陸賬號改變密碼或網(wǎng)絡游戲相關內容,使相對人無法登陸其賬號對其虛擬財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為人由此取得對該賬戶財物的控制支配。 以特殊財物為盜竊對象的盜竊罪既遂的認定虛擬財產(virtual property)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的區(qū)分。理由是婁某雖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翻墻入室實施盜竊,因被失主發(fā)現(xiàn)意志以外原因而未竊得任何財物,失主陳某也沒有實際損失,因此說婁某只是暫時性的控制贓物,這種控制稍縱即逝,不具有實際的占有意義,可以認為王某竊取財物并沒有得逞,應當構成未遂。財物一旦由盜竊行為人竊出屋外,所有人就喪失了其對財物的控制力?!比胧冶I竊的社會危害性要比一般的扒竊行為更大。類似超市的公共場所還有很多,比如博物館、展覽館等,發(fā)生在這樣場所的盜竊行為都應按照以上的標準確定既遂。顧客在超市內是可以隨便拿取商品的,但是行為人一旦把財物竊出防盜設施,意味著行為人完成了全部盜竊行為,財物脫離了所有者對財物的有效保護,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在這種場所實施的盜竊行為的既遂標準就應當與完全開放的場所有所區(qū)別。因為此時,王某已經(jīng)喪失了對財產的實際控制,其所有權已經(jīng)遭受到了實害。此案中李某已經(jīng)構成盜竊罪無可爭議,其爭議的焦點應該是,李某在逃離現(xiàn)場時就被抓獲,該盜竊罪應該認定為既遂還是未遂。一般在扒竊過程中,財物的原控制人失去對財物的控制與盜竊行為人實際控制財物同時或緊密地相接而發(fā)生,只要行為人把被盜財物從原控制人的衣袋或提包中扒竊出來,就意味著原控制人對財物的控制喪失,同時盜竊行為人獲得對財物所竊財物的控制,這種情況就應定性為盜竊既遂。 2 幾種特殊情況下的盜竊行為作出既遂未遂的分析判斷 在不同場合中的盜竊既遂認定 在開放式場所中盜竊罪既遂的認定開放式場所是指在空間上非獨立的或者雖然在空間上是獨立的但是允許公眾出入的場所。我國刑法理論認為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要件,犯罪客體是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所以說:犯罪客體實際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法益是指根據(jù)憲法的基本原則,由法所保護的、客觀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脅的人的生活利益。但是事實上這是不可能實現(xiàn)的,由于社會現(xiàn)象的復雜性,僅僅掌握盜竊既遂未遂一般標準,只能為司法實踐提供理論性和方向性的指導,尚不能真正解決盜竊既遂與未遂問題。有的盜竊行為則不需要盜竊行為人實際控制被盜而只需要權利人喪失了對被盜財物的控制就可以成立盜竊既遂。成立盜竊既遂需要這兩種條件完全成立。在這種情況下,花瓶已被打碎,顯然被盜財物的權利人已經(jīng)喪失了對花瓶的控制,但是將這種情況認定為盜竊既遂是不妥的。這種觀點較前幾種觀點具有較大的合理性。但是對于這種情況認定為未遂顯然不妥,因為如果這樣認定盜竊的既遂與未遂,那么盜竊行為人都會主張自己已經(jīng)將竊得的財物丟失了,這樣就會放縱犯罪?!?】 該說主張以犯罪行為人是否獲得對被盜財物的有效控制為標準?!?】 該說認為應以犯罪行為人是否把被盜財物藏匿起來并不為財物所有人所知道為標準。其次,一些盜竊行為即使給被盜財物權利人造成了財產損失,也不能構成犯罪?!?】 該說認為應以盜竊行為是否造成財物的損失為盜竊罪既遂與未遂的標準,造成了財物損失則為既遂,沒有造成財物損失則為未遂。從盜竊罪的最根本的涵義來說,不能體現(xiàn)“以非法的目的占有受害人的財物”。即,如果認為犯罪行為人接觸到了作為犯罪對象的財物則盜竊既遂.如果認為未接觸到被盜竊財物,則為盜竊未遂。例如,盜竊行為人進入居民住宅行竊,將欲竊之物打包后準備逃走,這時忽然聽見有腳步聲,他就慌忙將財物留下逃跑。 財物轉移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文章的第一部分探討了中外刑法學界關于盜竊罪既未遂界分標準的各種學說及其存在的缺陷,對本人對盜竊既遂認定標準的觀點法益侵害說進行了論述。涉密論文按學校規(guī)定處理。對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對本研究提供過幫助和做出過貢獻的個人或集體,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確的說明并表示了謝意。盡我所知,除文中特別加以標注和致謝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組織已經(jīng)發(fā)表或公布過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為獲得 及其它教育機構的學位或學歷而使用過的材料。除了文中特別加以標注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包含任何其他個人或集體已經(jīng)發(fā)表或撰寫的成果作品。本人授權 大學可以將本學位論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編入有關數(shù)據(jù)庫進行檢索,可以采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復制手段保存和匯編本學位論文。由于盜竊對象的廣泛性,盜竊手段的多樣性,所以至今在理論上仍無法提出一個通行的觀點,在實踐中對盜竊罪既遂形態(tài)的認定標準差異極大,該問題又關系到社會發(fā)展穩(wěn)定及法律正確適用的重要問題,所以給司法實務工作帶來很多困難。t put forward theoretically a mon point of view, Acplished patterns of larceny in the practice of have very different standards, the problem is related to soci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in legal right is an important issue, so caused a lot of di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