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B. 對門店、直營店、配送中心盤點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進一步核實,對核實后,一時仍不清楚的問題,應注明“待查”字樣,表上交后,應要 求門店繼續(xù)核實,事實清楚后,要向總部財務中心及時匯報。每月 5日下午 18: 00前將簽字后的《庫存商品盤點報告》發(fā)送至 。 D. 根據盤點中出現的問題,財務中心在必要時予以通報庫存商品盤點情況,以加強庫存商品的盤點管理。 E. 對配送中心,應按抽查盤點的要求,至少抽查 7 大類商品,每類至少抽查 10 個以上品牌,每個品牌至少抽查 15 個以上型號的商品;也可以選擇至少 2 類以上的商品進行全面的盤點。 B. 對在盤點過程中發(fā)現門店、直營店、配送中心發(fā)生重大、惡劣事件必須及時向總部財務中心匯報。 D. 對庫房中存在的問題是否按規(guī)定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庫房人員對公司庫存商品管理制度和庫房庫工守則的遵循情況。 B. 對有問題的商品和價值高、體積小容易丟失的商品要重點檢查,同時檢查商品的外包裝與實物是否一致。 G. 盤 點小分隊的報告經分部財務部審閱后,分部財務部根據盤點報告反映問題的重程度分別采取上報總部領導審批、自行組織調整或帳務處理。 B. 每月至少抽查盤點一次,抽查范圍包括門店、直營店、配送中心所有的庫存商品,每次抽查商品規(guī)定如下: C. 4 個門店(含)以下的分部,每月至少對一個門店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 4 個以上門 店的分部,每月至少對 2個門店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 B. 各分部的《庫存商品盤點報告》經中心領導審批后,傳真至各分部財務部。 D. 分部財務部審閱后,制作《庫存商品盤點報告》。 G. 門店、直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