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到了冥頑不化的地步。在我的一生中,希特勒(Hitler)和斯大林(Stalin)認為法律只是赤裸裸的權力。在這里,不論是學習還是教書,人人都必須自始自終闡揚法治,捍衛(wèi)法治,堅持法治是人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法律成為一種表達方式,反映了我們作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時代和一代人向往的共同目標。按照這種解釋,我們發(fā)揮的功能一開始似乎令人感到高高在上、偏執(zhí)孤行,甚至有些自我陶醉。法官們有時在裁定案件的初始階段以這種方式工作。對一位學者來說,法律最初可以完全屬于個人的作為。這說明我們重視道德和尊嚴的意義,應有助于塑造我們的未來。千百年來,我們還沒有就某些普遍的真理達成一致的看法,甚至沒有發(fā)現(xiàn)某些普遍真理,這并不能成為毫不關心和漠然處之的理由。法學院學生對這個問題的第一反應可能會說,這個謎已流傳多年,為什么現(xiàn)在試圖解開這個謎?學生可能還會說,既然我們不一定能給出確切的答案,我們?yōu)槭裁床蝗プ鳇c更有用、更合時宜的事情?這種說法反映了焦慮的心情,但過于草率?;谖蚋惺钦x的開端。羞恥感是仁義的開端。但對于救人的道義行為,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如果過路人趕過去救孩子是為了結交孩子的父母,或者是為了博得鄰居和朋友的贊美,借此提高自己的名聲,其動機只能是為自己的個人利益。我假定的情況是,不論在孟子生活的時代,還是在今天,所有的正人君子都會說,這個問題只有一種答案。其他國家則持不同的觀點。對于這個問題,法律可以提供一種答案,但我們的道德觀提供了另一種答案。他發(fā)現(xiàn)孩子正在井沿上,很快就會掉入井中。孟子向他的時代,也向我們這個時代提出了一個問題,說的是一位過路人在井邊遇到一名小孩的故事。你們的哲學家孟子大約生活在同一個時代。事實上,美國人有時候聽到我們的中國朋友說不理解我們對你們偉大文明的欽羨,往往會感到很驚訝。對于汲取其他學科的智慧,法律從未有絲毫猶豫,史蒂文森的話很恰當?shù)馗爬俗裱壤暮x,告訴我們先例的重要性,同時也告誡我們遵循先例不可能永遠滿足新時代的需要。路易斯這使得我們作為律師,法官和法學教授的工作更有魅力。遵循先例具有前導的力量,意味著法官在需要對新的案件進行裁定之時,必須準備對自己裁定的后果和原則負責。盡管畢一生之精力鉆進塵封的故紙堆,聽從法學界遺老們的喋喋不休,似乎很難讓人振奮,但這種方法無疑具有很大的魅力。在我當法官的的第一年,這條原則似乎有獨特的吸引力,因為這條原則具有歷史性、條理性、約束性。當然,在英美法律體系中,先例是一個基本信條。你無法保存你不崇敬的事物。這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有意思的是,他必須學習我過去所學的一切,而且還需要知道自我學生時代以來發(fā)生的一切。法學的確側重于過去宣布的法規(guī)和判例,或許在更大的程度上甚于其他學科。但是,教授則應該十分了解蘇氏對話的目的,這一點極為重要。多年來,我對法學院教師的忠告是,蘇格拉底問答法的這些形式各有一定的實用性。第三種是,教授和學生相互提出一系列問題,形成共同探討正確答案的關系。使用這種方法如果不讓人感到受尊重,或者不那么專業(yè),會使教授顯得吹毛求疵,令人生厭,同時挫傷發(fā)表意見的積極性。這是對蘇氏方法的濫用,不過我認為還可以原諒,原因之一是蘇格拉底本人有時也這樣做。第一種是,教授知道或認為自己知道答案。然而,教師必須認識到,蘇格拉底問答法本身有不同形式。我發(fā)現(xiàn)美國以外的學生比美國學生更愿意參加蘇格拉底式的問答。我曾在歐洲講授一門課,很有意思。有些學生認為,蘇格拉底式問答法是一種游戲,既然教授比學生更了解其中的規(guī)則,學生肯定會輸。原因之一是,隨著法律日益博大精深,有關的課題也越來越復雜,教授們?yōu)榱送瓿蓪@些課題的講解,往往希望加快課程進度。我估計美國法學院的許多教師不再采用這種方法。按照我們的法學院傳統(tǒng),有一種教學法是所謂的蘇格拉底問答法(Socratic Method)。當然,法學教授本身也肩負著種種重大職責。我們希望傳授一些方法,通過文明的、建設性的、理性的、相互尊重的、開誠布公的討論和辯論調解糾紛,達成共同協(xié)議。任何一門學科中的任何知識,都必須從教授學生特定的語匯、基本假設和基礎原則開始。我想談談其中幾個。他們可能因此失去耐心。他們渴望學習任何開明公正的司法制度都具備的真理。法學院一些新生最初往往會產生輕微的失望情緒,缺乏耐心可能是其中的原因之一。通過這個途徑可以走向從日常生活中發(fā)現(xiàn)道德原則和社會責任的思想世界。我們可以一方面摒棄不必要的自命不凡,另一方面繼續(xù)強調法學院發(fā)揮的關鍵和獨特的社會功能。除了政治學本科生外,還有主修經濟學、化學和文學的學生,甚至有一些學生已在世界上某個專業(yè)領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或已獲得高級學位,現(xiàn)在迫切希望將個人專長帶入我們這個崇高的行業(yè)。他們大都是大學法律預科或政治學專業(yè)的本科生,畢業(yè)后直接進入法學院學習。對跨學科多樣性的渴求也對各級法學院學生產生了影響。要證明法律并不壟斷思維,人們只要注意一下有些法學院目前聘用具有豐富多樣的跨學科背景的法律教授就可以了。但法學教授們的言下之意常常是,法學教授對思維的清晰性具有某種壟斷性。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法律教授的這種自豪感十分普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說法毫不令人感到意外。因此,我們的法學教授和法學院學生都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即便在批評權威時也是如此。法官乃至整個法律界都認識到批評是制約法官和律師權力的重要手段。當然,法官比學生年長且富有更多的經驗,但法官尊重并歡迎初學法律的人提出批評。在美國,我們的法學教授擁有很高的才智,法學院對政府和整個社會都具有影響力。你們的成功對中國具有重要意義。這就是為什么這所學院的興旺與成功具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意義。肯尼迪 美國最高法院 2008年10月22日深圳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定講稿李[國能]首席大法官、吳院長、金瑞柏(Goldberg)總領事、雷蒙(Lehman)院長、迪金森(Dickinson)先生,以及要求通過法治促進和平與公正的全世界同胞們,謝謝你們給我如此殊榮出席今天上午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創(chuàng)院典禮,也謝謝你們邀我發(fā)表演講。以下是演講稿的譯文,由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IIP)翻譯。10月22日,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應邀出席在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舉行的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itional Law)創(chuàng)院典禮并發(fā)表演講。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系在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舉行的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創(chuàng)院典禮上發(fā)表講話大法官安東尼如同其他大多數(shù)人文機構和企業(yè)一樣,大學必須經常為執(zhí)行自身的基本使命不斷地尋求新的體系、新的模式和新的方式。這所學院如取得成功,你們的模式就可以激發(fā)你們整個偉大國家的法律教育不斷進行變革。你們學院對希望依靠法律和法律行業(yè)為取得共同進步找到共同目標的其他國家具有重要意義。你們有些人知道,我國的法律審察制度依靠剛開始學習和探索法律的學生以規(guī)范的方式對法官做出的裁決提出批評意見。法官們不僅僅視法學院師生的批評為培養(yǎng)下一代法律思想家的一種必要手段。我們依靠法學院學生的批評,試圖發(fā)現(xiàn)一些新的見解,借此闡釋有助于增強法治的新原則。有時,我們會聽到法學教授說:我們教導學生如何思考。任何學科、任何級別的教師都希望教學生如何思考。有成就的教師歷來要求學生頭腦嚴謹、思維清晰。這當然是過于自命不凡、狹窄和完全錯誤的。我們的法學教授不僅擁有法律學位,而且擁有其他學科的學位。過去法學院教室里的學生擁有的背景大同小異。今天,我們看到的是另一種態(tài)勢。法學教授們自稱他們教導學生如何思考的說法需要經過一定的修正和完善。我們可以說,法學院訓練學生如何規(guī)范地思考簡單的問題。為了在這個值得為之努力的學科取得成功,法學院學生必須具備耐心。他們進入法學院時躊躇滿志、雄心勃勃。但隨后,學生們發(fā)現(xiàn)他們必須花費大量時間解釋一份合同或一項法規(guī)中的只言片語,甚至包括標點符號。他們會問自己:我多么希望為解決我們這個時代的種種危機尋求出路,為什么要在細枝末節(jié)上花費時間?對這個問題有幾種答案。首先,講授有關解釋文本、執(zhí)行合同和追究責任的基本規(guī)則和原則,的確很有必要,我們?yōu)榇四軌驗橹止芾磉@個日益復雜的社會掌握一些簡要的原則。其次,我們也希望在法學院傳授論辯和論證的技巧。一名法學院學生應當學會以文雅的風度、得體的言談、彬彬有禮的姿態(tài)和嚴密的邏輯思維對棘手的案例進行論辯,自始至終對其他所有涉案方表示尊重。其中之一是需要經常檢查講課的教材和方法,謹防自己受到太僵化、太無效的形式和方法的束縛。這種方法常常采取的形式是鼓勵教授質問學生,也鼓勵學生質問教授,相互促進理性對話,從而更好地闡明某特定觀點的利與弊。其中自有一些緣由。另一個原因是,學生們往往抵制這種方法。有些學生傾向于退出。課堂上有來自亞洲、西歐、俄羅斯及東歐中部地區(qū)的外國學生。這為美國學生樹立了一個好的競爭典范。至少有三種。教授提問是為了讓學生接受教授的觀點。第二種是,無論學生如何回答,教授都提出相反的觀點。不過,如果運用得當,這種方法有利于訓練辯論技巧。這是蘇氏方法經典、完美和高雅的形式。學生可能沒有必要知道教授采用的是哪一種形式。對于自己要達到什么目的,教授們永遠應該不停地詰問,而且以相當高的精確度進行表述。我的兒子讀過法學院。講述過去的體系意味著,我們有一個規(guī)范的體系,使我們整個法律文化從一代人向下一代人傳遞。你不能傳遞你不了解的情況。你不能維護你不知道的東西。遵循先例原則(The Doctrine ofStare Decisis)要求我們受以往先例的約束,除非有足夠充份的理由于以否定。遵循先例的原則最初看來好似考古工作,很容易接受。當了幾年的法官之后,我逐漸發(fā)現(xiàn),以這種想法看待遵循先例的含義不免過于膚淺,也太不準確。因此,遵循先例可以發(fā)揮強大的前導作用。羅伯特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是西方一位偉大詩人,盡管不是一位律師,但他曾這樣說道:回顧以往,吸取教訓;走向前程,繼續(xù)人生。中國的文明,中國的哲學、中國的學術、中國的藝術、中國的科學、中國為我們提供的有關人類尊嚴的知識,都受到美國人的欽佩。按照西方的傳統(tǒng),柏拉圖(Plato)是蘇格拉底(Socrates)的學生和闡釋人。你們可能會有更好的解釋,但我的理解是,孟子與柏拉圖相同,他是孔子的主要闡釋人和門徒。這位過路人離開故鄉(xiāng),在遠方旅行。他是否應該趕去救人?孟子要我們回答的這個問題包含了很多根本性的問題,但我們可以簡單地問一個問題:過路人是否應該趕過去救孩子。根據(jù)我對英美法律傳統(tǒng)普遍規(guī)則的理解,過路人沒有救這個孩子的法律義務。如撇開法律不談,人們有沒有壓倒性的道義責任去救孩子?即使法律不要求承擔責任,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不顧道義。無論法律是否要求救人,道德都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對這種情況,或許也不能說不好,因為許多社會都會獎勵眾人贊許的行為。孟子告訴我們,救人的義務之所以存在,原因之一是,不這樣做會令人感到羞恥。榮譽感是德行的開端。同情感是人性的開端。今天討論這個問題具有的緊迫性,與當年孟子生活和授道的時代毫無二致。通過投入哲理性的探索與辯論,我們才能建立起與過去的聯(lián)系,這一點對于我們認同自己是人類社會成員實屬不可或缺。我們如果在更高的哲學水平上并從法律和法學教學的縱深處探究思想的規(guī)律,洞徹其內涵之美,就可以發(fā)現(xiàn)增強我們人際聯(lián)系的途徑。有些學者獨處一隅,凝神靜思,試圖發(fā)掘與我們生存有關的普天下適用的思想,從哲學、藝術和科學的古老傳統(tǒng)中尋求更崇高的使命?;裟匪?Holmes)稱之為不為人知的孤獨思索的樂趣。但如果我們認識到,對最基本的課題靜心思考,刻苦鉆研,正是為了與我們本身的群體和我們周圍的文明世界進行更廣泛的對話做好準備,從而使研究工作具有永恒的意義。進入這所令人振奮的學院就讀,每一代新人、每一個新班級、每一位新生都能得到自己的機會,同時也肩負莊嚴的責任。千百年來直至今天,有些統(tǒng)治者企圖歪曲法律的意義,利用法律滿足一己私愿,達到個人卑鄙的目的。他們肆意鎮(zhèn)壓,甚至不惜殺害那些只不過要求伸張起碼的正義的人們。他們藐視法治的行徑昭然若揭。我們必須提防這類歪曲法治的行為,避免對法律喪失信心,因為法律是我們這個時代使人人都能尋求和獲得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