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鹽城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亭湖分局行政權力事項匯總表。序號行政權力類別小計保留備案管理備注。序號權力名稱實施依據行使狀態(tài)備注。1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處罰。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吊。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對生產者專門用于生產假藥、劣藥的原輔材。4對從無資質單位購進藥品的處罰。5對醫(yī)療機構使用假藥劣藥的處罰。6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處罰。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生產、銷售偽劣。法生產經營的醫(y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收全部運輸、保管、倉儲的收入,并處違法收入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