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前的機場燈光系統(tǒng)一般分為進近、著陸、滑行三類。夜間或是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降落時,提供跑道入口位置和方向的醒目的目視參考。員在飛機進近到達預定點的時候對齊跑道。如果這一距離也丌可能,則應將中線燈實際可行地向外延伸,幵將中線燈改成為由至少。3m長的短排燈組成,宜在距入口150m處增設一組橫排燈。中線燈和橫排燈應是發(fā)可變白光的恒定發(fā)光燈。如果預計該系統(tǒng)發(fā)展為精密。因場地條件限制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時可以適當縮短,但總長度丌得低于720m。構成中線的燈具的??v向間距應為30m,最靠近跑道入口的燈位于離跑道入口30m處。中線的最外端300m部分為三燈光源,用以提供距離信息;如果能滿足相關的維護目標時,A型燈也可設置為單燈源。備,應設置目視迚近坡度指示系統(tǒng)。,但在實際丌可行時可設在跑道的右側。兩組均勻布置時中間應留一。缺口,缺口對稱于跑道中線,其寬度應等于接地帶標志的間距。跑道中線燈燈光自入口至距離跑道末端900m范圍內應為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