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本辦法是鐵路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設計概(預)算編制的依據。資檢算或總預算。求是、精打細算、從嚴控制、節(jié)省投資。按單項概(預)算、綜合概(預)算、總概(預)算三個層次逐步完成。一般應按整個建設項目的范圍進行編制。但遇有以下情況,應根。編組站、區(qū)段站、集裝箱中心站應單獨編制總概(預)算。目總體設計單位負責匯編。施工措施費、特殊施工增加費、間接費和稅金。其中技術復雜的特大、大、中橋及高橋,4000m. 各節(jié)中的細目結合具體情況可以增減。算表時其章號及名稱一律保留。工程定額體系的劃分,具體定額的采用應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單位應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補充單價分析,并隨設計文件一并送審。為四部分,共十六章34節(jié),編制概(預)算應采用統(tǒng)一的章節(jié)表。工作臺等,以及拆遷工程和應屬于建筑工程費內容的費用。森林地區(qū)施工增加費和行車干擾施工增加費。13特殊施工增加費×費率或編制期人工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