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主要職責是充分利用自身優(yōu)勢和社會資源,深入宣傳勞動爭。議相關法律知識,依法、妥善解決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范圍的勞動爭議,督促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xié)議。主要職責是為生活特別困難患。救助,開展好金秋助學、元旦春節(jié)送溫暖等活動。依法開展工會工作而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工會工作者、工會組織。主要職責是依法解答法律咨詢問題,化解爭議矛盾。律援助的,免費為法律援助對象提供幫助。失業(yè)、病休、內退職工及農民工均在調查登記范圍之內。子女教育或意外災害等原因,造成家庭日常生活困難的職工。上報,市職工維權服務中心將其注銷。由符合條件的困職工本人向單位工會提出書面。所在單位工會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報市總工會領導審核。由市總工會召開會議研究、審批,確定救助名。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總工會職工維權服務中心;認真調查,實事求是地解決,并及時呈報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