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核算、收費人員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特制訂本辦法。第五條電費結算中心負責電費核算工作。如因用戶原因不能抄錄電能表讀數時,須約時補抄。對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抄錄的,通知用戶并按上月電量計收。日完成大二力抄表。表一次;臺區(qū)以下全部為卡表的,客戶表計至少每兩個月抄表一次。能表廠名、表號、安培數、表示數、倍率等,做到抄表準確。對表計故障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檢查失壓計時儀是否漏計電量??蛻暨`章和竊電情況立即上報電費結算中心稽核班。量裝置接線用電現象。況,抄表員應及時填寫“工作單”報告抄表負責人。實后對其進行處理。的上數單后在兩個小時之內檢查完畢并簽字。加減收電費等收費信息,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期內完成電費系統數據庫的信息更新工作。算工作,每月22日前打印當月應收憑單轉相關部門。統計與匯總工作。00前上傳電費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