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應按照抗感染藥物使用原則應用抗感染藥物。任醫(yī)師處方權限為一、二、三線藥物。住院醫(yī)生、主治醫(yī)生在值班或急診時遇到嚴重感染的。33種及以上抗感染藥物要有藥敏監(jiān)測報告,且須經科主任批準。在40DDD∕100人∕天以下。嚴格掌握抗感染藥物聯(lián)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為單純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藥物。在留取臨床標本后針對性地選用抗感染藥物進行經驗性治療。敏結果、結合臨床慎重進行選擇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藥物。用藥48-72小時療效不佳才可考慮換藥。體溫恢復正常、癥狀明顯消失后72小時考慮停藥。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嚴格掌握小兒、老人及孕婦等特殊人群用藥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