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湯居亳,史有明文記載,但商湯所居之亳究竟在何地?卻是學術(shù)界聚訟紛紜的一大難題。丘東南谷熟一帶的南亳說4和偃師的西亳說5,較有影響。50年代以來,先后又提出了位于河。以北的蒙澤附近的蒙地說12等。上述諸說,最初主要是依據(jù)文獻上的一些說法而提出,后來。文和考古學有關(guān)這方面的研究。面對上述諸說,判定其得失的標準或依據(jù)究竟是什么呢?的亳;二是該亳邑應滿足《詩經(jīng)·商頌·長發(fā)》“韋顧既伐,昆吾夏桀”所說的成湯“韋----. 葛為鄰”,對于湯居亳的鄰國葛也應考慮。距離,所以甲骨文中“商”地的考定,對于“亳”地的確定至關(guān)重要。里僅就甲骨文所見之亳,依據(jù)上述諸標準條件作一重新探討。其前后的遷徙》,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1版。社”,認為商代沒有亳社的稱呼。b·羅琨:《殷墟卜辭中的亳――兼說湯始居亳》,載唐曉峰主編《九州》第三輯,商務印書館,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