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愛過,錯過,都是經(jīng)過。好事,壞事,皆成往事。5歲,她指著櫥窗里一個精美的芭比娃娃說:“媽媽,我喜歡這個娃娃,我想要她,我會好好照顧它。25歲,她愛上一個男孩,但是男孩并不愛她。35歲,男孩結(jié)婚了,新娘不是她。他們共同前行的身影。書的扉頁上,是三口人依偎著的燦爛笑容。她無法拿起畫筆,卻換了一種記錄世界的方法。55歲,當初的男孩,如今的男人,突遇車禍,高位截癱。產(chǎn),棄他而去,只給他留了間空房與一個剛上大學(xué)、尚無收入的女兒。男人的女兒也漸漸聽信了這些傳言。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75歲,男人含笑而終。律師宣布遺囑,男人把房子留給了她。她拒絕了,請律師將房屋賣掉,一半留給男人的女兒,一半捐贈給慈善基金會。她的懷里抱著5歲時那個芭比娃娃。可以為了善良與成長,掛上榮耀的勛章。蒙哥馬利將軍愛上了遺孀貝蒂,她病逝后,他終生未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