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國際商法——02國際商法之國際知識產權法(編輯修改稿)

2025-05-25 20:13 本頁面
 

【文章內容簡介】 出售,只要該國通用語文和作品的譯文是同一種語文,并且該國的法律對此種許可作出了規(guī)定,而且對進口和出售不予禁止。如無上述條件,在某締約國進口和銷售上述譯本應受該國法律和協定的管制。許可證不得由被許可人轉讓。 ? 己、在作者已停止全部作品復制品的發(fā)行時,不得發(fā)給任何許可證。 國民待遇原則 版權獨立性原則 自動保護原則 最低限度保護原則 精神權利 經濟權利 權利保護期限 追溯力 國民待遇原則 版權獨立性原則 非自動保護原則 經濟權利 權利保護期限 無追溯力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 ( W C T ,1 9 9 6 ) ? 1996年 12月 20日由關于版權和鄰接權若干問題外交會議在日內瓦通過。 ? 2022年 3月,中國政府向 WIPO正式提交加入書。 ? 2022年 6月 9日正式在我國生效。 版權保護的范圍 版權保護延及表達,而不延及思想、過程、操作方法或數學概念本身。 ( 1)第 3條 對 《 伯爾尼公約 》 第 2至 6條的適用 締約各方對于本條約所規(guī)定的保護應比照適應 《 伯爾尼公約 》 第 2至 6條的規(guī)定。 ( 2)計算機程序 計算機程序作為 《 伯爾尼條約 》 第 2條意義下的文學作品受到保護。此種保護適用于各計算機程序,而無論其表達方式或表達形式如何。 ( 3)數據匯編 (數據庫 ) 數據或其他資料的匯編,無論采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內容的選擇或編排構成智力創(chuàng)作,其本身即受到保護。這種保護不延及數據或資料本身,亦不損害匯編中的數據或資料已存在的任何版權。 權利內容 ( 1)發(fā)行權 第 6條 發(fā)行權 (1)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作者應享有授權通過銷售或其他所有權轉讓形式向公眾提供其作品原件或復制品的專有權。 (2)對于在作品的原件或復制品經作者授權被首次銷售或所有權轉讓之后適用本條 (l)款中權利的用盡所依據的條件 (如有此種條件 ),本條約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影響締約各方確定該條件的自由。 ( 2)出租權 第 7條 出租權 (1)(Ⅰ) 計算機程序 (Ⅱ) 電影作品、和 (Ⅲ) 按締約各方國內法的規(guī)定,以唱片體現的作品的作者,應享有授權將其作品的原件或復制品向公眾進行商業(yè)性出租的專有權。 (2)本條第 (l)款不得適用于: (Ⅰ) 程序本身并非出租主要對象的計算機程序;和 (Ⅱ) 電影作品,除非此種商業(yè)性出租已導致對此種作品的廣泛復制,從而嚴重地損害了復制專有權。 (3)盡管有本條第 (l)款的規(guī)定,任何締約方如在 1994年 4月 15日已有且現仍實行作者出租其以唱片體現作品的復制品獲得公平報酬的制度,只要以唱片體現的作品的商業(yè)性出租沒有引起對作者復制專有權的嚴重損害,即可保留這一制度。 ( 3)公共傳播權 第 8條 向公眾傳播的權利 在不損害 《 伯爾尼公約 》 第 ll條第 (l)款第 (Ⅱ) 目、第 ll條之二第 (l)款 (I)和 (Ⅱ) 目、第 ll條之三第 (I)款第(Ⅱ) 目、第 14條 (l)款第 (Ⅱ) 目和第 14條之二第 (l)款的規(guī)定的情況下,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作者應享有專有權,以授權將其作品以有線或無線方向向公眾傳播,包括將其作品向公眾提供,使公眾中的成員在其個人選定的地點和時間或獲得這些作品。 保護期限 第 9條 攝影作品的保護期限 對于攝影作品,締約各方不得適用 《 伯爾尼公約 》 第 7條第 (4)款的規(guī)定。 權利限制與例外 第 10條 限制與例外 (l)締約各方在某些不與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觸、也不無理地損害作者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可在其國內立法中對依本條約授予文學和藝術作品作者的權利規(guī)定限制或例外。 (2)締約各方在適用 《 伯爾尼公約 》 時,應將對該公約所規(guī)定權利的任何限制或例外限于某些不與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觸、也不無理地損害作者合法利益的特殊情況。 關于技術措施和權利管理信息的義務 第 11條 關于技術措施的義務 締約各方應規(guī)定適當的法律保護和有效的法律補救辦法,制止規(guī)僻由作者為行使本條約所規(guī)定的權利而使用的、對就其作品進行未經該有關作者許可或未由法律準許的行為加以約束的有效技術措施。 ? 第 12條 關于權利管理信息的義務 (l)締約各方應規(guī)定適當和有效的法律補救辦法,制止任何人明知、或就民事補救而言有合理根據知道其行為會誘使、促成、便利或包庇對本條約或 《 伯爾尼公約 》 所涵蓋的任何權利的侵犯而故意從事以下行為: (I)未經許可去除或改變任何權利管理的電子信息; (Ⅱ) 未經許可發(fā)行、為發(fā)行目的進口、廣播、或向公眾傳播明知已被未經許可去除或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或作品的復制品。 (2)本條中的用語“權利管理信息”系指識別作品、作品的作者、對作品擁有任何權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關作品使用的條款和條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種信息的任何數字或代碼,各該項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復制品上或在作品向公眾進行傳播時出現。 《 保護表演者、錄音制品制作者和 廣播組織羅馬公約 》 鄰接權國際公約 ? 1961年10月26日,由國際勞工組織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共同發(fā)起,在羅馬締結了本公約。 ? 公約于1964年5月18日生效。 一、定義 ?“表演者”是指演員、歌唱家、音樂家、舞蹈家和表演、歌唱、演說、朗誦、演奏或以別的方式表演文學或藝術作品的其他人員; ?“錄音制品”是指任何對表演的聲音和其他聲音的專門錄音; ?“錄音制品制作者”是指首次將表演的聲音或其他聲音錄制下來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國民待遇 (一)國民待遇的內容 在本公約中,國民待遇指被要求給予保護的締約國的國內法律給予 (1)其節(jié)目在該國境內表演、廣播或首次錄制的身為該國國民的表演者的待遇; (2)其錄音制品在該國境內首次錄制或首次發(fā)行的身為該國國民的錄音制品制作者的待遇; (3)其廣播節(jié)目從設在該國領土上的發(fā)射臺發(fā)射的總部設在該國境內的廣播組織的待遇。 國民待遇應服從本公約具體給予的保護和具體規(guī)定的限制。 (二 ) 獲得國民待遇的條件 錄音制品制作者 (1)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締約各國應當給予錄音制品制作者以國民待遇: (甲 )錄音制品制作者是另一個締約國的國民 (國民標準 ); (乙 )首次錄音是在另一個締約國制作的 (錄制標準 ); (丙 )錄音制品是在另一個締約國首次發(fā)行的 (發(fā)行標準 )。 (2)如果某種錄音制品是在某一非締約國首次發(fā)行的,但在首次發(fā)行后三十天內也在某一締約國發(fā)行 (同時發(fā)行 ),則該錄音制品應當認為是在該締約國首次發(fā)行。 (3)任何締約國,通過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通知書的辦法,可以聲明它將不執(zhí)行發(fā)行標準,或者不執(zhí)行錄制標準。此類通知書可以在批準、接受或參加本公約的時候遞交,也可以在此后任何時間遞交。在后一種情況下,通知書應當于遞交六個月之后生效。 廣播組織 ( 1)只要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締約各國應當給予廣播組織以國民待遇: A、該廣播組織的總部設在另一締約國; B、廣播節(jié)目是由設在另一締約國的發(fā)射臺播放的。 ( 2)任何締約國,通過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通知書的辦法,可以聲明它只保護其總部設在該同一締約國的發(fā)射臺播放的廣播組織的廣播節(jié)目。此種通知書可以在批準、接受或參加本公約的時候遞交,或在此后任何時間遞交,在后一種情況下,通知書應當于遞交六個月之后生效。 三、表演者的權利 【 公約第七條 】 (一)為表演者提供的保護應當包括防止可能發(fā)生的下列情況: (甲 )未經他們同意,廣播和向公眾傳播他們的表演。但是如該表演本身就是廣播演出或出自錄音、錄像者例外; (乙 )未經他們同意,錄制他們未曾錄制過的表演; (丙 )未經他們同意,復制他們的表演的錄音或錄像: (1)如果錄音、錄像的原版是未經他們同意錄制的; (2)如果制作復制品的目的超出表演者同意的范圍; (3)如果錄音、錄像的原版是根據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錄制的,而制作復制品的目的與此條規(guī)定的目的不同。 (二 )由國內法規(guī)定的內容 (1)如果廣播是經演員同意的,則防止轉播,防止為廣播目的的錄音、錄像,以及防止為廣播目的的此類錄音、錄像的復制,應當由要求其保護的締約國的國內法律規(guī)定。 (2)廣播組織使用為廣播目的而制作的錄音錄像的期限和條件,應當根據要求其保護的締約的國內法律確定。 (3)但是,本款第 (1)和 (2)小款中提到的國內法律不得用來使表演者失去通過合同控制他們與廣播組織之間的關系的能力。 (三)共同表演 如果若干表演者參加同一項表演,任何締約國均可根據本國法律和規(guī)章,明確指出表演者在行使權利方面確定代表的方式。 (四)非文學或藝術作品表演者的保護 任何締約國均可根據國內法律和規(guī)章,將本公約提供的保護擴大到不是表演文學或藝術作品的藝人。 四、錄音制品制作者的權利 (一)應當有權授權或禁止直接或間接復制他們的錄音制品。 (二)對于錄音制品,如果某締約國根據其國內法律要求履行手續(xù)作為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或表演者或二者的權利的條件,那么只要已經發(fā)行的錄音制品的所有供銷售的復制品上或其包裝物上載有包括符號(P)和首次發(fā)行年份的標記,并且標記的方式足以使人注意到對保護的要求,就應當認為符合手續(xù);如果復制品或其包裝物上沒有注明制作者或制作者的許可證持有者 (載明姓名、商標或其他適當的標志 ),則標記還應當包括制作者權利所有者的姓名;此外,如果復制品或其包裝物上沒有注明主要表演者,則標記還應當包括在制作這些錄音的國家內擁有此種表演者權利的人的姓名。 (三)如果某種為商業(yè)目的發(fā)行的錄音制品或此類唱片的復制品直接用于廣播或任何向公眾的傳播,使用者則應當付一筆總的合理的報酬給表演者,或錄音制品制作者,或給二者。如有關各方之間沒有協議,國內法律可以提出分享這些報酬的條件。 五、廣播組織的權利 廣播組織應當有權授權或禁止: (甲 )轉播他們的廣播節(jié)目; (乙 )錄制他們的廣播節(jié)目; (丙 )復制: (1)未經他們同意而制作他們的廣播節(jié)目的錄音或錄像; (2)根據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而制作他們的廣播節(jié)目的錄音和錄像,但復制的目的不符合該條規(guī)定的目的。 (丁 )向公眾傳播電視節(jié)目,如果此類傳播是在收門票的公共場所進行的。行使這種權利的條件由被要求保護的締約國的國內法律確定。 六、保護期限 保護期限至少應當為二十年,其計算始于: (甲 )對錄音制品和錄制在錄音制品上的節(jié)目 —— 錄制年份的年底; (乙 )對未被錄制成錄音制品的節(jié)目 —— 表演年份的年底; (丙 )對廣播節(jié)目 —— 開始廣播的年份的年底。 七、例外規(guī)定和強制許可等 (一 )任何締約國可以依其國內法律與規(guī)章,在涉及下列情況時,對本公約規(guī)定的保護做出例外規(guī)定: (甲 )私人使用; (乙 )在時事報道中少量引用; (丙 )某廣播組織為了自己的廣播節(jié)目利用自己的設備暫時錄制; (丁 )僅用于教學和科學研究之目的。 (二 )盡管有本條第一款,任何締約國對于表演者、錄音制品制作者和廣播組織的保護,可以在其國內法律與規(guī)章中做出像它在國內法律和規(guī)章中做出的對文學和藝術作品的版權保護的同樣的限制。但是,只有在不違背本公約的范圍內才能頒發(fā)強迫許可證。 (三)不管本公約有什么規(guī)定,一旦表演者同意將其表演錄像或錄音錄像,第七條就不再適用。 【 公約第十九條 】 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 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制品公約 ? 1971年 10月 29日于日內瓦締結。 ? 1992年 11月 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 《 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制品公約 》 。 一、保護范圍 各締約國應當保護是其他締約國國民的錄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經錄音制品制作者同意而制作復制品和防止此類復制品的進口,只要任何此種制作或進口的目的是為了公開發(fā)行;以及防止公開發(fā)行此類復制品。 二、保護方式 執(zhí)行本公約的方式應當由各締約國國內法律規(guī)定并應當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通過授予版權或其他專項權利的方式保護;通過有關不正當競爭的法律保護;通過刑事制裁的方式保護。 三、保護期限 給予保護的期限應當由各締約國國內法律規(guī)定。但是,如果國內法律規(guī)定一具體保護期,此保護期不應短于自錄音制品載有的聲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起,或從錄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二十年。 四、取得保護的手續(xù) 如果一締約國依照其國內法律要求以履行手續(xù)作為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的條件,只要公開發(fā)行的經授權的錄音制品的所有復制品或其包裝物載有P標記并伴有首次出版年份,而且標記的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教學課件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片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