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遵守的“獨立抽象性”原則和“嚴格相符”原則。(三)信用證的業(yè)務流程雖然不同類型的信用證業(yè)務程序在具體細節(jié)上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環(huán)節(jié)大致相同,以議付信用證為例,信用證業(yè)務的一般流轉程序如下:開證行(進口地銀行)通知行(出口地銀行)受益人(出口商)開證申請人(進口商)保兌行償付行\(zhòng)代付行②① 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②①申請開證 ②開證 ③通知 ④發(fā)貨 ⑤交單⑥議付 ⑦寄單 ⑧償付 ⑨提示 ⑩付款贖單二、出口商面臨的風險及防范(一)出口商面臨的風險在信用證結算中,出口商面臨的風險主要是收款風險。 3 、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 在信用證交易中,銀行根據信用證取代買方承擔了作為第一付款人的義務, 日后只要賣方提供了符合信用證的單據, 即使買方破產, 賣方也能從銀行得到付款保證?!彼裕瑢τ诔隹谏虂碚f,只要按信用證規(guī)定條件提交了單據,在“單單一致, 單證一致”的情況下, 即可從銀行得到付款,而貨物與單證不符則不能構成拒付的理由。 2 、 信用證是純單據業(yè)務。( 二) 信用證的特點 銀行信用一般比商業(yè)信用可靠,故信用證支付方式與匯付及托收方式比較,具有以下三個特點:1 、 獨立抽象性。一信用證介紹( 一) 信用證的概念.根據國際商會《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 ( U C P 6 0 0) 的規(guī)定, 信用證意指一項不可撤銷的安排,不論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該項安排構成開證行對相符單據予以承付的確定承諾。因為銀行信用取代了商業(yè)信用,買方付款的責任便轉由銀行來承擔,安全系數更有保障,所以促進了出口貿易的發(fā)展。出口商不信任進口商,不愿意先交出貨運單據;而進口商則不敢先交出錢,唯恐先付款后對方不交貨,由此便出現商業(yè)信用危機,阻礙了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關鍵詞:出口貿易 信用證 風險 防范ABSTRACTL/c is international trade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world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L/C has bee the most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trade payment tool. In our country,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settlement of more than 50% by L/C 5 way. But, L/C of the plexity of the business itself and its free on contract independent foundation increased risk prevention and abstraction of the regulation of the financial difficulty. At present, the credit fraud has gradually bee serious effect o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trade a nonviolent crimes, the countries all over the world often has also the occurrence of l/c fraud, the amount is huge, serious harm. This article mainly expound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C and business process, the L/C to export trade involves exporters and importers, the bank39。目前,信用證欺詐已逐漸成為嚴重影響當代國際貿易的一種非暴力犯罪,世界各國也不時有信用證欺詐案的發(fā)生,其數額巨大,危害嚴重。洛陽理工學院畢業(yè)設計(論文)出口貿易中信用證的風險及防范對策研究摘 要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不斷發(fā)展的產物,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fā)展,信用證已成為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支付工具。在我國,進出口貿易結算的5 0 % 以上采用信用證方式.但是,信用證業(yè)務自身的復雜性和其游離于基礎合同的獨立抽象性加重了風險防范和金融監(jiān)管的難度。 因此本文主要闡明信用證的概念和特點和業(yè)務流程,對出口貿易中的信用證涉及的出口商、進口商和銀行的風險進行深入的探討,并提出各自的應對措施。s risk for depth, and puts forward the respective measures. KEY WORDS: Export trade L/C Risks Precaution前 言在出口貿易中, 基本的支付方式有匯付、 托收、 信用證三種, 但是使用托收和匯付方式, 進出口方都將面臨一定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證支付方式可以較好地解決買賣雙方彼此間由于不信任而可能出現的問題。然而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fā)展,當事人通常位于兩個甚至兩個以上不同的國家,貨款的收付要涉及到各國的法律和國際慣例的適用問題;交易的環(huán)節(jié)也越來越多,因此雙方可能遇到的風險也就越來越大;另外,國際上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一個影響較大的國際公約,僅以國內法及國際慣例《 UCP600》加以規(guī)范,因此信用證在促進貿易發(fā)展的同時,其本身也存在一些風險,應如何防范,值得我們思考。簡言之,信用證就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憑裝運單據付款的確定承諾。信用證的獨立抽象性是指銀行只負責審查單據的表面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 只要單證之間, 單單之間相一致, 銀行即承擔向受益人付款的責任, 而不論基礎合同之間的關系。《 UCP600》在第五條規(guī)定:“銀行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單據可能涉及的貨物,服務或是履約能力。對進口商來說, 只要在申請開證時,保證收到符合信用證規(guī)定的單據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 即可從銀行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這樣, 銀行提供了遠優(yōu)于進口商個人信譽的銀行信用, 較之托收或直接付款方式來說, 使賣方風險大為減少。 而這種風險又主要來自信用證本身、進口商和銀行三方面?!蔼毩⒊橄笮浴痹瓌t是指銀行只負責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信用證與基礎合同相脫離,因而銀行對于信用證的具體真實程度及其條款的欺詐性不負責任。近年來的調查表明, 大約5 0 %的跟單信用證下的單據因與信用證不符或表面不符而被拒收。在合同中規(guī)定:“ 2007年3月至7月分五批每月裝運200噸”,合同表示采用信用證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