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解析估價協議和審價辦法中價格-wenkub.com

2025-05-10 21:47 本頁面
   

【正文】 ? 盡管對這個問題法院基本上最終接受了海關的解釋和說明,但法院司法審查的視角,卻不得不引起海關執(zhí)法的高度重視。在此情況下,海關顯然不能堅持己見,只能接受法院的意見和建議。如果海關在審價過程中能夠查明境內進口商與境外出口商之間存在特殊關系,就可以直接借鑒本案成功應訴的成果,這也將為今后海關依法行使估價權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從本案訴訟中反映情況來看,海關估價征稅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且采用合理方法的估價結論合理,基礎執(zhí)法行為比較過硬,是本案歷經兩審訴訟海關取得勝訴的根本原因。另外,泛亞公司在訴訟期間提交的英文資料也不符合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 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證據要求,因此海關建議法院不予采信。 ? 我國海關對進口貨物估價都是針對出口銷售至進口國環(huán)節(jié)而實施的,這也是 《 WTO估價協定 》 規(guī)定的世界各國海關估價而適用的時空范圍。 ? (六)泛亞公司提交的境外 XG翔峰公司與日本伊藤忠公司之間簽訂的買賣協議,并不是海關估價考量的重要依據,且該材料不符合行政訴訟證據規(guī)則要求。從海關估價系統(tǒng)設置的電腦數據來看,直接打印出來的《 海關估價告知書 》 上未明確告知當事人完稅價格的具體數額,即便在海關估價過程中,當事人與海關估價人員都已經實際知曉了估價確定的完稅價格的具體數額,除有時海關會在 《 價格磋商記錄表 》 中填寫價格磋商確定的完稅價格之外,海關估價的完稅價格一般都是在稅單中體現。在訴訟過程中,海關向法院闡述了相關意見:第一,《 海關估價告知書 》 是海關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后,應納稅義務人的申請就如何確定其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所作出的書面說明,并不是要保障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第二,海關出具 《 海關估價告知書 》 不是海關估價的必經程序,是依當事人的申請而制發(fā)的一份書面說明材料,與 《 行政處罰告知單 》 在行政處罰中的作用和法律性質是完全不同的;第三, 《 海關估價告知書 》主要是告知當事人海關確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方法,而不是具體的估價數額。 ? (五) 《 海關估價告知書 》 的法律地位以及該法律文書的制作時間問題。 ?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guī)定其他的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在開庭時當庭質證。海關向法院提交了上述 4份證據材料,才保證價格資料證據符合訴訟證據 “ 真實性 ” 、 “ 合法性 ” 和 “ 關聯性 ”的要求。但一旦進入到司法審查階段,法院對價格資料的形式要求審查非常嚴格。從司法審查的角度來看,法院是非常關注海關行政裁量權是否合理行使的,這就要求我們海關估價部門在選擇價格資料作為估價依據時,一定要慎重和規(guī)范,作為估價依據的每一份價格資料要經得起推敲。第二,權威單位,如 ICIS,PLATTS等公布的乙二醇國際市場行情,是國際貿易中真實成交的客觀反映,是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各方預測市場走勢和價格談判的重要風向標,這些權威機構提供的當時乙二醇的國際市場價格行情都是在 1300美元 /噸以上。在使用以上估價方法時,海關發(fā)現前面四種估價方法均不具備使用的條件,而只有合理方法才能作為本案估價的方法。 ? (三) GL海關對泛亞公司進口貨物另行估價,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估價結論合理。換言之,只要泛亞公司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的證據材料能夠滿足 《 審價辦法 》第十七條證明標準和證明要求的,海關就應當認定其買賣雙方的特殊關系未影響成交價格,否則海關則有權認定該申報價格不符合成交價格的條件。 ? 在海關估價過程中,證明責任并非全部由海關承擔,其中當事人也應當依法承擔部分證明責任。 ? 根據海關估價規(guī)則,在此情形下,認為申報價格未受到特殊關系影響的證明責任應當由進口商泛亞公司依法承擔。 ? 根據 《 海關法 》 第五十五條和 《 關稅條例 》 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海關應當以符合成交價格條件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定完稅價格。經審查, GL海關根據客觀量化的數據資料為基礎,估定以1300美元 /噸作為泛亞公司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采取的合理方法估價,并作出征收決定符合海關估價法規(guī)和規(guī)章之規(guī)定。二審法院于 2021年 12月 22日作出 〔 2021〕Y高法行終字第 117號 《 行政判決書 》 認為:根據《 審價辦法 》 第十六條規(guī)定,上訴人與 XG翔峰國際有限公司之間存在特殊關系。被告 GL海關根據 《 關稅條例 》 、 《 審價辦法 》 的相關規(guī)定,在估價征稅行為中先后履行了價格質疑、價格磋商、出具 《 估價告知書 》 等法律程序,估價程序合法。泛亞公司訴稱GL海關作出的估價征稅行為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要求法院依法判決撤銷 GL海關的估價征稅行為并要求 GL海關依法接受原告泛亞公司進口貨物的申報價格。 ? 本案中,申請人申報價格明顯偏低,且在法律規(guī)章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法進一步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證明其申報價格未受買賣雙方特殊關系影響,所以在價格專業(yè)認定期間,申請人的說明理由無法排除關稅部門對特殊關系影響申請人成交價格的合理懷疑。 ? 復議機關審查認為:本案中 GL海關接受泛亞公司的價格申報之后,海關啟動價格質疑程序,要求申請人就申報價格明顯偏低進一步說明理由,符合 《 關稅條例 》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 審價辦法 》第四十八條之規(guī)定。該關與泛亞公司進行了價格磋商。有關貨物實際為翔峰公司代泛亞公司向日本公司購買。 ? 因為翔峰公司是日本公司的長期合作客戶,因此所簽訂的價格不因市場因素而大幅波動。 三、本案復議訴訟的基本情況 ? (一)本案復議階段的情況 ? 泛亞公司不服 GL海關估價征稅決定,于 2021年 3月 3日向 GB海關申請復議。 ? 根據泛亞公司提交的上述材料, GL海關懷疑泛亞公司進口乙二醇的申報價格受到了其與翔峰公司特殊關系的影響,遂根據海關估價操作規(guī)范提請 GB海關關稅部門對該票貨物進行價格專業(yè)認定。 ? 泛亞公司于 9月 29日填寫的 《 申報單 》 載明:泛亞公司與成交外商 XG翔峰國際集團公司(以下簡稱“ 翔峰公司 ” )為 “ 同一家族成員 ” ,并指出兩者關系為: “ 一方直接或間接地受另一方控制(如為另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或投資方等) ” 。 ? 《 審價辦法 》 中對出口貨物的相關規(guī)定較少,因此在對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進行審定時,需要對相關條款進行仔細推敲,正確理解條款含義。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變化,關區(qū)出口應稅商品在逐年增多,對出口貨物的價格審核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種可能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要全面考慮,這既是對出口實際監(jiān)管的需要,也是當前形勢下轉變思路和觀念,對進出口貨物稅款應收盡收的要求。 ? (三)認定結果。 ? 因此,根據 《 審價辦法 》 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 “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該貨物出口銷售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應當向買方直接收取和間接收取的價款總額。但因為 B公司 “ 作為中間商來代理內地貿易公司與臺灣貿易公司的業(yè)務 ……統(tǒng)一負責對臺和部分韓國海外業(yè)務 ” ,說明 B公司實際上在貿易中僅起到中轉作用,未從中賺取貿易利潤。但仔細分析會發(fā)現其中有兩個疑點:第一, A和 B之間名稱接近,可能存在特殊經濟關系,并可能影響到成交價格的確定;第二,運抵國是韓國,而 B公司在香港,說明 B公司不是實際的用戶,有可能也不是實際的買家。 二、案情分析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 (以下簡稱 《 審價辦法 》 )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在貨物價款中單獨列明由賣方承擔的傭金不計入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案例 ? 從一起價格專業(yè)認定看出口煤炭所含傭金應稅的問題 ? 近日, SM海關對一起出口動力煤申報傭金是否應計入完稅價格進行了認定。但為了使海關估價活動有秩序的穩(wěn)定進行,保障海關的行政優(yōu)先權, 《 估價協定 》 在《 附件 1:解釋性說明 》 中規(guī)定,有關上訴的規(guī)定不得阻止海關要求進口商在上訴前全額繳納海關已估定的稅款。因此,在法律制度設計上,為相對人提供了復議、訴訟等權利救濟途徑,通過這種事后也是最后的權利主張,保障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八、商業(yè)秘密不被泄露權 ? 海關在估價過程中,需要從進口商或其他渠道獲取有關資料信息,而這些資料信息可能涉及進口商或有關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 七、境外不受調查權 ? 海關在使用 “ 計算價格 ” 方法估價時,需要獲取生產貨物的成本、費用、利潤、銷售價格等資料,而這些資料往往要通過境外生產商獲取?!?測試價格 ” 包括三類:一是與進口貨物相同( 或類似 ) 的貨物售予其他無特殊關系買方的價格;二是相同 ( 或類似 ) 貨物按 “ 倒扣價格 ” 方法確定的完稅價格;三是相同 ( 或類似 ) 貨物按“ 計算價格 ” 方法確定的完稅價格 。采用這二種估價方法時,海關應與進口商進行價格磋商,以交換價格信息和確定依據。但為了照顧進口商的利益,規(guī)定了進口商可以對某些估價方法的適用順序進行靈活安排,給予了一定的選擇權。如貨物已被加工改變了進口狀態(tài),則海關無權使用該估價方法,而應按估價規(guī)則適用后一種方法。如海關顛倒適用順序,則構成了不遵守估價規(guī)則程序的違法行政行為,進口商有權要求海關糾正違法行為或提起復議或訴訟。 ? 估價依據說明:無論海關采用何種方法估價 ,進口商均有權要求海關提供關于完稅價格如何確定的書面說明 , 但進口商的要求須以書面提出 。如海關有理由認為此種關系影響價格,不能接受成交價格,則應將其理由告知進口商。綜合以上兩個方面, 《 估價協定 》 所涉及的進口商(也包括部分相關人)權利主要有以下 10種。一類是隱性的權利,即基于海關義務形成的權利。 ? 解讀 《 估價協定 》 的全部條文,給我們看慣了國內制定的一些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人一個突出印象是, 《 估價協定 》 強調了對進口商權益的關注和保護,強調了對海關估價權力的約束和限制,這不僅是由制定該協議的宗旨所決定,即 “ 需要一個公平、統(tǒng)一和中性的海關對貨物估價的制度,以防止使用任意或虛構的完稅價格, ” 而且體現了 “ 權利本位 ” 的現代法律精神,即平等權利觀念在法律制度中居于主導地位,法律強制國家權力服務和保障個人權利,也就是說,海關行使估價權力的應是以實現和保障進口商合法權利為目的,體現了保護弱者、保護民權、防止海關權力濫用的民主法治意識。 《 海關估價協定 》 是 GATT第八輪多邊談判 “ 烏拉圭回合 ” 中為遏制非關稅壁壘所達成的一系列協議中的一個,其法律文件名稱為 《 關于實施 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七條的協定 》 。正如牟新生署長指出的: “ 對海關而言,必須按國際通行規(guī)則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在新的起點上改革業(yè)務制度、創(chuàng)新管理方法、提高執(zhí)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海關作為對外開放格局中的一個政府管理部門,這種挑戰(zhàn)和沖擊顯得更為直接和緊迫。 解讀 WTO《 海關估價協定 》 :關注海關估價中進口商的權利 ? 對于 2021年的中國,最具有影響力也最具有沖擊力的大事當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目前,通關環(huán)節(jié)的價格質疑等前沿工作與后續(xù)價格監(jiān)控、價格核查的聯系機制有待深化融合,價格監(jiān)控、價格核查對現場審價的保障作用還不明顯。而現有的價格資料( PAS價格資料庫、國際互聯網、價格咨詢)對審價工作信息支持力度還是不夠。在與進口商交換價格信息時,海關應注意保守商業(yè)秘密。 三、價格磋商與價格質疑定義外的補充 ? 對稱的,僅憑審核單證就發(fā)現質疑點和推翻成交價格的理由是比較困難的。 ? 第三十四條 海關有理由認為買賣雙方之間的特殊關系影響成交價格時,應當書面將理由告知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要求其以書面形式作進一步說明,提供相關資料或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關系未影響成交價格。 ” ? 《 審價辦法 》 第三十三條、三十四條援引于 《 部長會議決定 》 ,賦予海關質疑權。決定原文如下: “ 在申報提交后,如海關有理由懷疑為證明該申報價格所提供的細節(jié)或文件的真實性或準確性,則海關可請進口商提供進一步說明,包括提供文件或其他證據,以證明申報價格是依照第 8條規(guī)定調整后的進口貨物實付或應付的全部金額。國際貿易紛繁復雜,海關與進口商就貿易情況而言常常是信息不對稱的。 ” 《 估價協議 》 和 《 審價辦法 》 所提到的價格磋商適用情況均為,在海關不接受申報價格,需進行估價時。另一方面,海關可能掌握相同或類似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信息,而進口商卻不能容易獲得此類信息。最終現場海關接受了進口商的申報價格。現場海關查閱 PAS價格資料庫,發(fā)現該型號的醫(yī)療設備有兩條價格資料(配置不同),進口商的申報價格與配置較差的價格資料接近。 ? 從這些 “ 磋商記錄單 ” 上可以反映出現場審價中的一些情況。 ? 第一種:磋商記錄單上僅填寫 “ 按多少單價收取差額保證金 ” 。海關在審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時面臨著許多新問題和挑戰(zhàn),價格磋商與價格質疑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 ? (十七)附件 “ 估價質疑通知書 ” 格式。 ? (十六)第五十六條 “ 附則 ” 關于 “ 向中華人民共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范文總結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片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