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第十八條的要求,編制本監(jiān)理實施細則。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且相對獨立無聯(lián)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采用其中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鋼結構、網(wǎng)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y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偤奢d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