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四章政府采購合同主要條款………………………合條件的國內企業(yè)前來投標。有能力提供本項目貨物和安裝調試,具有良好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的。的授權書,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和履約記錄,需具有相同此類項目的合同業(yè)績。本次投標必須5個標段一起打包報價。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12簽訂合同公示期結束無異議后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法人員工或控。當在中標結果公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質疑。便于有關單位調查、答復和處理,否則,招標單位將不予受理。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五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提供符合要求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