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司章程》,特制訂本規(guī)則。公司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對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項進行集體決策。非董事人員擔任。(一)能遵守公司章程,認同公司價值觀,維護公司和股東長期利益;董事會提名,經股東會表決通過,由股東會任命。在提名提案上簽名。員了解情況,并有權對提交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疑,要求說明;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以及相應的責任;第十條董事任期一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事成員名單提案。第十三條公司實施董事補貼制度,董事補貼標準由董事會提出,經過股東會審批后執(zhí)行。第十六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應當書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董事會和董事長報告并提出建議;(八)擬訂和審議公司章程修改提案;(十二)擬訂和審議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公司解散和清算提案;(二)調整和批準下半年度經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