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臺灣有這么一所學校,學。沒有保衛(wèi),沒有大師傅,學校實行學長制,三年級學生帶一年級學生。集合只需3分鐘。學生見到老師七米外要敬禮。有寒署假作業(yè),沒有一個考不上大學的。譽30年以道德教育為本的忠信高級工商學校。大報紙招聘廣告上,經(jīng)常出現(xiàn)”只招忠信畢業(yè)生”字樣。作為集體一員應(yīng)盡的責任?法不但對集體發(fā)展不利,而且對個人的發(fā)展也極端不利。主人,才能承擔起作為社會公民的責任。學校有名的才女。為了保持“年級第一”的學習成績,文藝活動,她也拒絕參加。她說,她只參加市級以上的。歌舞比賽,除此之外,她沒有義務(wù)為學校的活動出力。影響自己的學習,同時當班干部還會得罪同學。在班干部競選中要積極申請參與。優(yōu)秀的班干部是一個集體組織性與紀律性的保障。班干部是集體的“官”,擁有來自集體的權(quán)力,同時。排時間,還有利于學習,提高學習效率。班級和學校才能真正成為我們學習、生活的樂園。這個事故的發(fā)生給我們什么樣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