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Port Charter)”,即租船合同規(guī)定船舶必須到達指定的港口時,船舶一經到達該指定港口,不論是否已經靠泊,都應認為船舶已經到達合同要求的地點。 187。 如果航次租船合同是一個泊位合同( Berth Charter) ,則船舶必須到達合同指定的泊位或者租船合同規(guī)定船舶抵港后由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時,才算做到達船舶。 187。 根據(jù)“里德標準”,“到達船”須具備如下兩個條件: 1. 船舶必須處在港內; 2. 船舶必須在承租人立即而有效地控制之下。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起算、止算 – 起算時間 ? 遞交裝 /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條件: – 船舶已在各方面做好裝貨或卸貨準備; 187。 所謂在各方面做好裝 /卸貨準備,是指已經配備船員,使機器的各個傳動部分、吊桿及其他裝貨或卸貨工具隨時處于可供使用的正常狀態(tài),以及使船舶隨時處于可裝 /卸貨物的狀態(tài)等各個方面,都為裝 /卸貨做好了準備。 187。 由于在租船合同范本中,關于“各方面做好裝 /卸貨準備”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因而有時承租人就在合同中增加諸如“ 貨艙的狀況必須使承租人滿意才算是做好裝 /卸準備 ”的條款。 – 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已經遞交; 187。 除法律、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不能提前遞交,只有船舶在各方面做好裝 /卸貨準備的情況下才能遞交。 – 船舶已通過了各項檢查、辦妥船舶進口各項手續(xù)。 ? 通知時間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起算、止算 – 止算時間 ? 國際上,習慣以實際裝 /卸完貨物的時間作為裝卸時間的止算時間。 ? “實際裝 /卸完貨物”應理解為裝 /卸作業(yè)已完全結束,船舶已處于可隨時開航的狀態(tài)。像加固、平艙、移走設備、清理墊艙物料等結尾工作所耗用的時間,仍應計入裝卸時間。 ? 裝卸時間止算后,有關船舶的時間損失都由出租人承擔,如等潮水、等引航員登輪或輸船舶出口報關手續(xù)等。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起算、止算 –裝卸時間事實記錄和裝卸時間表 ? 裝卸霎時間事實記錄是用來記錄船舶從到達、等待、被引領入港的地點時起,到船舶裝貨或卸完畢時止的這段時間內進行各項工作的起止日、時和各種待時的起止日、時的書面記錄。 ? 它包括:船舶入港的日、時;遞交和接受裝 /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日、時;裝 /卸過程中因故中斷作業(yè)及重新進行裝 /卸作業(yè)的起止日、時;節(jié)假日、裝卸設備故障、等貨或等駁停止工作或待時的起止日、時,和裝 /卸工作完畢的時間等。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滯期時間和滯期費 ? 當承租人不能在租船合同中約定的裝卸時間內將貨物全部裝完或卸完,按照租船合同的規(guī)定,承租人必須對超出部分時間按規(guī)定的滿期費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滯期費。 ? 關于滯期費的法律性質,目前有幾種看法: – 約定賠償金,是指合同當事方約定的,當事一方違反契約承諾時,應給予對方約定損失的賠償數(shù)額。約定賠償金基于成本損失。 – 賠償違約金;通常賠償違約金具有懲罰性和補償性雙重特點,賠償違約金通常基于實際的損失,包括利潤。 – 約定違約金。在此,違約金通常是根據(jù)雙方的約定,有象征性的,也有懲罰性的。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滯期費率,通常都以本船的定期租金的租金率為基礎,在考慮本船的燃料費、港口費和其他營運費用及營運損失之后,按每天每載重噸 (每艘 )若干元商定。不足一天則按比例計收。 – 1976年金康合同第 7條規(guī)定,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費率按日支付滯期費;不足一日的,按比例計算。 – 1994年金康合同修改為:承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費率、以約定的方式支付裝 /卸貨港產生的滯期費;不足一日的,按比例計算。在收到出租人的發(fā)票后,滯期費應按日支付。如果滯期費未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出租人應向承租人發(fā)出書面通知要求在 96小時內改正。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仍未支付滯期費并且船舶仍在裝貨港的情況下,出租人有權在任何時間解除合同并索賠因此引起的損失。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滯留損失( damage for detention) ? 滯期費只能補償因船舶滯期而產生的損失,不能使船舶所有人獲得利潤。但如果滯期時間過長,可能使船舶所有人遭受更大的損失。 ? 因此,如果滯期時間過長,則應給船舶所有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這個賠償即“滯留損失”。 ? 滯留損失應包括延長停泊而增加的燃料費、港口費和其他營運費用,以及因滯期而可能造成的船東違約賠償,還包括如果不發(fā)生這種延誤,船舶所有人可能獲得的利潤。 – 常見的滯留損失產生有如下幾種情況:( P75)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滯期時間的計算 ? “滯期時間連續(xù)計算” (一旦滯期,永遠滯期 ) ? “滯期時間非連續(xù)計算” ? “ 1993年規(guī)則”規(guī)定:滯期費是指因不是出租人的責任所造成的,超過裝卸時間的船舶遲延而付給出租人的約定金額。滯期不適用裝卸時間的除外規(guī)定。所以滯期時間通常按“一旦滯期,永遠滯期”來計算。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速遣費 ? 速遣費 (Despatch Money)是承租人在約定的裝 /卸時間之間,提前結束貨物的裝 /卸作業(yè)后,從船舶所有人那里取得的報酬。通常它是按照滯期費率的 50%計算。 – 速遣時間的計算 ? 節(jié)省全部時間 ? 節(jié)省全部工作時間 航 次 租 船 ? 滯期費和速遣費 – 在實際業(yè)務中,如果船舶已到港,因港內擁擠不能進港或不能??恐付ǖ牟次?,這時,裝 /卸時間應從什么時候算起,常常是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發(fā)生爭議的焦點。 – 因此,租船合同中常常訂有將等泊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的條款,常見的條款有: ? “等待泊位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 ? “不論靠泊與否” ? “到達即可靠泊” ? 等待泊位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 (” time loss in waiting for berth to count as loading/discharging time” or “ as laytime”) ? 根據(jù)“ 1980年定義”的解釋,如果未能遞交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沒有適于船舶裝 /卸貨物的泊位,除非在此之前已將可用裝 /卸時間用完,否則應從船舶開始等待泊位時起算裝 /卸時間,并且連續(xù)計算至船舶停止等待。如果船舶到達裝 /卸貨物的泊位時尚未進入滯期,則裝 /卸時間的除外時間,適用于等待時間,除非是船舶已進入滯期,否則當?shù)却龝r間終止時,裝 /卸時間應停止計算;當按照租船合同關于遞交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的要求或租船合同中任何關于通知時間的規(guī)定,船舶抵達裝 /卸泊位時,再重新起算裝 /卸時間。 ? If the main reason why a notice of readiness cannot be given is that there is no loading/discharging berth available to the ship, the laytime will mence to run when the ship starts to wait for a berth and will continue to run, unless previously exhausted, until the ship stops waiting. The laytime exceptions apply to the waiting time as if the ship was at the loading/discharging berth provided the ship is not already on demurrage. When the waiting time ends time ceases to count and restarts when the ship reaches the loading/discharging berth subject to the giving of a notice of readiness if one is required by the charterparty and to any notice time if provided for in the charterparty, unless the ship is by then on demurrage. ? “不論靠泊與否”( whether in berth or not: WIBON) ? 如果指明的裝 /卸貨的地點是一個泊位,而這個泊位又是船舶不能立即進入的泊位,這時只需船舶到達這個泊位所在的港口,即可遞交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 ? If the location named for loading/discharging is a berth and if the berth is not immediately accessible to the ship a notice of readiness can be given when she has arrived at the port in which the berth is situated. 航 次 租 船 ? 根據(jù)英國法的解釋,上述兩種術語只有因港口擁擠而無法靠泊時才產生作用。 ? 如果泊位是空出的,但由于非承租人的原因,如惡劣天氣,引航員罷工,沉船堵塞航道等,致使船舶需要等泊的話,因此損失的時間仍由出租人承擔。 航 次 租 船 ? 上述二者之間的區(qū)別: – 等待泊位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 1. 不論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提交與否,均開始計算裝卸時間; 2. 從等泊結束至靠上泊位的“移動”期間要從裝卸時間中扣除,除非等泊期間已進入滯期; – 不論靠泊與否: 1. 必須是提交了裝卸準備就緒通知書之后,經過一段通知時間才可計算裝卸時間; 2. 不需要將移動時間從裝卸時間中扣除。 ? 等待泊位損失的時間計入裝卸時間 – 根據(jù)“ 1993年規(guī)則”,無裝貨或卸貨泊位而船舶無法在等候的地點遞交準備就緒通知書時,船舶損失的時間如同裝卸時間已經起算一樣計為裝卸時間,如果裝卸時間已經屆滿,則計為滯期時間。這種時間一直計算到有了泊位之時為止。當船舶抵達能夠遞交準備就緒通知書的地點時,裝卸時間或滯期時間應在遞交該通知書后繼續(xù)計算,但就裝卸時間而言,則在租船合同規(guī)定的通知時間屆滿之時繼續(xù)計算。 ? “ 1980年規(guī)則”與“ 1993年規(guī)則”之間的區(qū)別請參見教材 P70 ? “不論靠泊與否” – 根據(jù)“ 1993年規(guī)則”,船舶到達后沒有裝 /卸貨泊位時,船舶抵達港口或港外任一通常等候的地點即有權遞交準備就緒通知書,裝卸時間應按租船合同的規(guī)定起算。裝卸時間或滯期時間一直計算到有了泊位之時止,并于船舶在泊位準備就緒進行裝 /卸貨之時繼續(xù)計算。 ? “ 1980年規(guī)則”與“ 1993年規(guī)則”之間的區(qū)別請參見教材 P71 案例一: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統(tǒng)算 – 在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時,可能會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裝貨港產生了滯期費(或速遣費),卸貨港產生了速遣費(或滯期費),是否可以將兩港產生的費用進行抵算?或者將卸貨港可用裝卸時間調劑過來以彌補裝貨港產生的滯期? – 對于這個問題,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將裝卸時間進行統(tǒng)算。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統(tǒng)算 – 裝卸共用時間 (all purpose) – 可調劑使用的時間 (reversible laydays) – 將裝卸時間平均計算的權利 (to average laytime or to average)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統(tǒng)算 – “裝卸共用時間”是一種表明裝貨港和卸貨港的裝 /卸時間可以統(tǒng)算的一種術語。 – 只要裝 /卸兩港實際使用的裝 /卸總時間未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合計時間,即可不算滯期時間。 – 但是,如果在裝貨港已將裝 /卸兩港合計的可用時間用完,即在裝貨港已進入滯期。按照“一旦滯期,永遠滯期”的原則,當船舶抵達卸貨港后,立即連續(xù)計算滯期時間,為此承租人將喪失享受在卸貨港正常的“通知時間”的權利。 航 次 租 船 ? 裝卸時間的統(tǒng)算 – “可調劑使用的裝卸時間”,又稱裝卸時間抵算,是指承租人有權選擇將約定的裝貨時間和卸貨時間加在一起計算。如果行使了選擇權,結果如同約定一個裝卸作業(yè)的總時間。 – 如果裝貨港的實際使用時間不但超出了為裝貨所規(guī)定的可用時間,而且超過了包括為卸貨所規(guī)定的可用時間在內的裝 /卸貨的全部可用時間,即裝貨港已經進入滯期,則船舶抵達卸貨港時,并不立即連續(xù)計算滯期時間,而是在遞交裝卸準備就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