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點的食品安全準入管理。原則上不提倡家庭(個人)托餐。訂供餐合同(協(xié)議)方可供餐。氣體、放射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點設置相應的區(qū)域專間,增設配餐銷售間和用餐場所。(一)食品加工間應設在室內,其設施必須與就餐人數(shù)相適應。150人以上不少于80m2;150人以下不少于40m2;臺及餐飲具存放保潔柜;食品必須分開存致。加工原料應用食品容器盛放,并置于平臺或層架上。必須符合衛(wèi)生標準或要求,并嚴格按說明書使用。有條件的應配備高。并將中標單位向社會予以公告。在采購食品原輔料時必須索取相關證照復印。者出具的貨物清單且簽名或蓋章。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驗收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輔料必須進行臺帳登記;使用。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禁止使用外購的熟肉制品,禁止使。飪人員直接用炒勺償味,不得向學生提供葷素涼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