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標的順利達成,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一)考核時間:每月1日至31日。(二)考核工資標準:將員工每月應發(fā)工資總額的1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fā)放比例和具體金額。其中,年薪制員工考核工資標準為:年薪÷12×80%×10%;置業(yè)顧問考核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10%。由制定工作計劃、執(zhí)行工作計劃及工作考核三部分組成,詳見下頁圖表1。給予解聘或辭退。年度C級考核結果累計達到或超過三次的,根據其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懲處。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反饋至各部門。向綜合部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報公司領導同意后,可給予糾正,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二)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8月起執(zhí)行。